
青铜峡市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76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75家,全国食品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现场观摩会、药品经营企业联组会议、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76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75家,全国食品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现场观摩会、药品经营企业联组会议、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药店张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将安全用药知识印制成《宣传药品年历》统一发放到全市涉药单位、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和群众的药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药品经营企业法律意识。
二是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达到了“七统一”:即统一将各种证照、药品管理制度制版上墙,统一药品分类标志、统一《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公示牌》、统一张贴《药监宣传栏》、统一票据资质及监督检查档案、统一《质量负责人监督台》,统一药店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以及人员教育培训管理等13种监督台帐、薄册、记录,加强药品经营各环节的监控。并与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签订《青铜峡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药师在岗责任书》和《抵制违法药品广告承诺书》,加强药店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力量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虚挂不在岗、处方药特别是抗菌药不凭处方销售、出租出借柜台、药品违法广告宣传以及药品质量、购进渠道进行了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药店质量负责人在岗的监督管理,实行药店质量负责人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双监督”制度,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请假备案查询制度》和质量负责人值班安排及监督台,并定期对药店质量负责人在岗情况进行电话监督。严厉查处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行为,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无医师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并在药店显著位置摆放“质量负责人不在岗,停售处方药”的警示牌。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的专项检查。严禁药品生产企业在零售药店设立药品促销员。加强了对广告药品的监管。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指定专人监测电视、报刊等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不定期对电视台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篡改广告内容、未经批准发布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同时加大对药店销售广告药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全面清理零售药店广告药品及药品广告宣传画、宣传材料。截至
,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3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呈现出了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合法诚信、药品分类合理、店面整洁干净、质量确保合格的新气象,营造了群众放心、宽心、舒心的用药环境。
发布日期:2007-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