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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传承:“神话”如何延续

来源:www.yyjjb.com.cn 作者:本报记者 郭望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摘要:华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王永庆、李嘉诚都在进行家族事业的交接班,进而被认为是中国家族企业权力演进的范本。世界家族制药企业的权力传承,则提供给中国家族式制药企业延续经营的参照。 真正的百年家族企业,其“家文化”往往是逐渐淡出的,企业实现规范管理,内部各司其责、井然有序。 有一组有趣的数据:在《......


华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王永庆、李嘉诚都在进行家族事业的交接班,进而被认为是中国家族企业权力演进的范本;世界家族制药企业的权力传承,则提供给中国家族式制药企业延续经营的参照。 
     
     
     
    真正的百年家族企业,其“家文化”往往是逐渐淡出的,企业实现规范管理,内部各司其责、井然有序;权力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而权力集中制衡,则表现在制度化、透明化、流程化等方面。 
     
 
    有一组有趣的数据:在《财富》世界500强中,约1/3以上为家族企业,而且世界500强企业中,70%以上的企业在创始阶段都是家族式的;美国90%的企业为家族式企业,这些企业创造了全美78%的就业机会以及全美50%的GDP。港台地区的中小企业几乎100%都是家族企业。 
     
    这显然是对“家族式企业具有先天局限性”说法的有力驳斥,但是,家族式企业前面所加的一些定语——“中小企业”、“创始阶段”,也与我们对于中国家族式制药企业的印象相吻合。这些制药企业的发展时间不长,最高领导集创业者、所有者、决策者和执行者于一身,家族文化浸透到内部管理的每个角落,继承者的问题往往比经营状况更受关注。 
     
    并不是只有中国制药企业才出现这样的问题,几乎所有的家族式制药企业,都面临着一个如何长远发展的问题。只是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有些企业更早之前所经历过的,可以为中国的家族式制药企业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参考。 
     
     
     
    继任者问题 
     
     
     
    继任人问题是家族企业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企业的成败盛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家长对企业接班人的选择、培养与交接。 
     
    6月初,台湾最大的“商业帝国”台塑集团历时数年的交接班终于完成。89岁的台塑创始人王永庆及其胞弟王永在同时宣布卸任,以顾问身份退居幕后,继承他们职权的是以其子女为首的七人小组。台塑集团积极进军生物科技和医疗健康行业,预计这将成为其未来事业的重要版块,同时也是王永庆用以考量继承者能力的重要领域。 
     
    坐上香港首席财阀位置的李嘉诚,近年来将不少精力投入到医疗、教育等事业。在他精力旺盛之时,就开始对两个儿子的接班做出安排。李泽钜、李泽楷虽未离开“李超人”给予他们施展的大舞台,但也可说是不负父望,干出了辉煌业绩,赢得“小超人”的盛誉。 
     
    这两则是中国家族式企业传承的典型例子:王永庆、李嘉诚都无父辈余荫,事业帝国都是从他们这一代白手创立、积累而成大器。所谓“接班”,通常只是处在前台层面,或者说是表面权力的让渡,大事决策权仍握在创始人手里。创始人撤到台后,主要目的在于给予子女“立业”的机会。大多数情形下,真正的交接只在创始人过世时才会到来。 
     
    相形之下,西方的家族制药企业似乎比较民主,大都属于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即集团事务并非只是家族说了算,家族成员如果要加入最高经营决策层,须经过与外族人士一样的选举。但这样较为民主的方式不见得更适合中国制药企业。 
     
    首先,中国企业“传子”观念根深蒂固,第二代能否克绍箕裘、发扬光大,似乎是每一位华人企业家的心病。其次,与领域性质有关,大部分制药企业所涉足的领域比较传统,外部影响有限。其三,为了方便沟通和控制,家族式的传承显然更容易赢得资源支持。 
     
     
     
    权力“方程式” 
     
     
     
    中国有句古话:“君子之泽,三世而竭。”发达不过三代,难道真的是天数?另一项调查显示:全世界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家族企业中30%能够生存到第二代,只有10%能够“活”过第三代,淘汰率相当高。 
     
    德国最大的制药集团勃林格殷格翰是全球20大制药公司中惟一一家家族企业,它在2005年的年销售额超过95亿欧元,增长率达23.3%,在全球制药集团中的综合排名为第14位。 
     
    拒绝上市、拒绝兼并,曾经被认为是“神秘的”、“官僚的”勃林格家族像经营封建采邑那样经营这家制药企业,公司的股权一直牢牢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勃林格殷格翰对此的解释是:作为一家私有制企业,我们不需要像其他上市公司那样将业绩对外详细公布;不靠资本市场,我们始终靠自己的腿走路;我们只是通过新药研发和规模生产,为股东创造极大的利益和实现持续性经营。 
     
    另一方面,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勃林格殷格翰向外姓管理者敞开了大门。1992年1月,勃林格殷格翰做出重大决定:所有家族成员不得担任管理职务。至此,企业的经营权由外姓的管理者全权负责,勃林格殷格翰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完全分离。 
     
    这样的例证对于中国制药企业而言,似乎过于简单。欧洲大陆拥有一些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许多都已传到了第七代或第八代,即使是这样的家族,最初也是长子继承制。但当上一代将企业传给下一代时,问题同样会产生,不仅仅由于所谓“富不过三代”造成的家族人才断层,而且还包含家族政治——各个家族都希望用家族联姻策略来寻求更多的财富和权力。家族更大,关系越来越疏远,个人对于创业一代靠记忆形成的直接联系更少。财富的传承很大程度上成了家族企业股份的分化,而联姻又成了不同家族企业股份的合并。财产不再将每个子女与管理家族企业的责任捆绑在一起。 
     
    对于现在的中国家族式制药企业来说,最好采用两权适度分离的管理模式,既保证产权所有者是真正的监督者,又保证经理人有足够的经营管理权。为保证产权所有者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成为真正的监督者,企业在产权分配上要保证一股独大,即公司要有一个大股东。如果股权极度分散,意味着家族企业就要由经营者当家,这对于企业和企业所有者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同时,为了有效激励经营者,即职业经理人,企业也要适当地以薪金、奖金、股权等手段刺激经营者,来保证经营者有足够的积极性投入到企业经营中。 
     
     
     
    “家文化”之成败 
     
     
     
    绝大多数中国制药企业的老总会一边听着MBA老师讲授“现代企业的管理核心在于权力的制衡”,点头称是;一边会转过头说:“我认为在中国,集权比分权更重要。”原因何在? 
     
    一家丹麦制药企业的中国首席代表在中国代表处招的人,大部分都是亲信。他认为:这种泛家族式管理从长远来看,增添了公司的风险,对公司不利;但从短期来看,便于工作的开展,对公司是有利的。 
     
    在制药企业初创阶段,“家文化”是最好的管理模式,因为其亲缘和血缘建立起的信任、支持关系可以节省大量“交易费用”,其主要表现为“家长决策”和“亲情管理”。它的好处是在一定时期内,决策迅速,容易抓住市场机遇,减少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内部成本,而且效果还非常明显,这种效果要远大于很多企业花大功夫树立的企业文化所发挥的作用,进而促进了家族式企业的发展。 
     
    但随着制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家文化”对于企业而言绝对是把双刃剑。“家长决策”首先表现为集权管理,往往会缺乏对决策者的监督,从而造成企业财务漏洞。其次表现为过分依赖某一个人的决策能力,增加了决策的风险性。再次,表现为管理不规范,当企业规模逐渐增大时,“亲情管理”将应接不暇。 
     
    真正的百年家族企业,其“家文化”往往是逐渐淡出的,企业实现规范管理,内部各司其责、井然有序;权力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而权力集中制衡,则表现在制度化、透明化、流程化等方面。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76期  
     
     
     
   
 

发布日期:20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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