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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告药店缘于提价被拒?当事方香雪否认

作者: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何雪峰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由于认为药店销售仿冒“抗病毒口服液”外包装专利的产品,广州香雪将7家药店及厂家一并告上法院,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家被告药店连声喊冤。而有医药界人士则称,香雪是因为抗病毒口服液提价要求被拒而采取“杀鸡儆猴”的做法,以此要挟药店提价,但香雪昨日否认有此意图。药店:香雪突然“袭击”很奇怪根据广......


  由于认为药店销售仿冒“抗病毒口服液”外包装专利的产品,广州香雪将7家药店及厂家一并告上法院,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家被告药店连声喊冤。

  而有医药界人士则称,香雪是因为抗病毒口服液提价要求被拒而采取“杀鸡儆猴”的做法,以此要挟药店提价,但香雪昨日否认有此意图。

  药店:香雪突然“袭击”很奇怪

  根据广州香雪制药对外公布的名单,共有7家广州药店及其销售的7种产品厂家当了被告,包括广东金康大药房,海王星辰、广州一致药店等知名药店。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多数被告药店均表示很突然。

  “香雪是不是又要炒作了啊?”对于被香雪告上法院,广州海王星辰总经理赵东强一头雾水,“听说我们被告了,我特意把杭州的那家产品拿出来对比,发现包装截然不同,颜色、图案不一样,商标也不一样。香雪事先也没知会我们,现在我连法律文书都没有收到。”

  广东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也有同样的感觉,他是从报纸才知道金康此次有两个门店当了被告,他告诉记者:“这两个产品都有正规的批准文号,外包装也有备案,连名字都不一样,香雪的叫做‘抗病毒口服液’,而被告产品叫‘清热解毒口服液’,颜色也不完全一样,我们的手续也很齐全。这些产品在其他大大小小的药店都有销售,不知道为什么只告我们七家。”

  不少被告药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香雪这种“突然袭击”的行为均表示不解,表示如果香雪觉得药店已经侵权,事先应知会药店;而且按照侵权方式,即使要告,药厂应该是第一被告,药店才是第二被告,即使有责任也只是连带责任。

  香雪:打官司并非逼药店提价

  对于各大药店的反应,广州香雪制药的副总经理莫子瑜表示,厂家仿冒香雪的外包装,造成了侵权,经销这种产品属于共同侵权,列谁为第一被告是公司法务部的选择,“其实很早就有厂商出现仿冒的情况,我们公司一直采取克制的态度,但现在这种情况已超出了公司的底线,忍无可忍。”

  而有医药界人士则向记者透露,香雪与厂家的包装专利纠纷一年前就开始了,此次突然将药店告到法院,是另有用意的。他说,香雪的抗病毒口服液已在医院药品采购中标,价格达18元多,而在零售药店销售价才11元左右,香雪希望药店提价,但药店担心提价风险太大,对药店销售造成冲击,故香雪有了此举以逼药店提价。

  但莫子瑜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说,香雪确实不希望药品在药店被卖得太低价,但赔本买药是药店的事情,香雪也管不到,这与香雪起诉药店完全是两码事。

  业界:与药店决裂于香雪不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香雪来说,起诉药店的风险其实很大。就算胜诉了,这些大型的连锁药店不销售香雪的产品,吃亏的还是香雪;如果败诉,则更不用说。对此,莫子瑜表示,没考虑是否给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风险,打官司主要是希望通过此举来规范市场。

  药厂告药店在广州并非没有先例,不久前,光华制药因为小柴胡外包装问题将一家药店告上法庭,但最终该药店仅赔了5元钱。业内人士分析,不排除最终香雪与药店和解,而莫子瑜称:“目前能否和解我还很难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对行业发展有利,我觉得大家都应该去接受它。”

(责任编辑:石翔)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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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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