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爱心药店启动
摘要: 中国医药报讯烟台市芝罘区设立的10家爱心药店已全面开始向低保对象服务,低保对象可就近到网点,每年免费领取价值不低于120元的药品。爱心药店的设立,标志着烟台市医疗救助制度乃至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据了解,为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烟台先后出台了......
中国医药报讯 烟台市芝罘区设立的10家爱心药店已全面开始向低保对象服务,低保对象可就近到网点,每年免费领取价值不低于120元的药品。爱心药店的设立,标志着烟台市医疗救助制度乃至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为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烟台先后出台了《爱心救助实施办法》、《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突发性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了“重大疾病救助与常见疾病救助相结合、优惠减免与适当救助相结合、医后救助与医前救助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城乡医疗救助新模式。2006年,全市投入1295万元,为1.73万名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
烟台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刘志坚介绍说,此次由政府投入资金、依托社会资源设立爱心药店,是为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常见疾病用药困难而做的尝试,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推广,计划于2007年年底前,普遍在城镇设立“爱心药店”,同时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城乡普及,最终建立起覆盖城乡、惠及所有低收入家庭的爱心药店网络体系。
爱心药店实行明码标价、挂牌服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在保证所有药品价格全市最低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实行优惠价格。低保对象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爱心药品领取券》到爱心药店免费领取药品。
(志宏)
发布日期:2007-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