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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示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拟中标药品目录及价格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示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拟中标药品目录及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在自治区纠风办、医改办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通过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资审的基本药物进行了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闭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中标药品目录及价格结果公示方式:

为保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以及商务标评审拟中标药品和价格,通过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结果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各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三、申诉方式及有关事项:

如对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拟中标药品及价格有异议,请相关企业于2012年5月25日17:30前,将纸质申诉材料(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被授权人签字后,由被授权人当面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传真或邮寄方式不予受理。

为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接待室(接待室设在一楼办事大厅旁),负责企业申投诉资料的受理,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对不按照要求递交资料,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接收;对于恶意申投诉,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监管机构、经办机构将保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企业责任的权力。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联 系 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19735

 

附件: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拟中标药品目录及价格公示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日期:2012年5月24日 - 来自[招标采购]栏目

2012年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省级统一结算企业名单(2012年5月18日结算名单)

2012年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省级统一结算企业名单(2012年5月18日结算名单)

附件:
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省级统一结算企业名单(2012年5月18日结算名单)
 
 
 
                        

                                                                                          吉林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日期:2012年5月18日 - 来自[招标采购]栏目

2012年甘肃省白银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2012年甘肃省白银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有关单位,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在银企业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甘肃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由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药品、直接挂网药品等四部分组成。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全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政府举办、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药品。根据省卫生厅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的数据,现将我市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的运行及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
自2011年11月1日起,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按规定必须通过甘肃省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平台采购。截止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采机构数为91家,实采机构数为91家,采购比率为100%,采购总金额为723.2万元,配送金额为585.4万元,入库金额为436.3万元。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采机构数为19家,实采机构数为15家,采购比率为80%,其中,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景泰县人民医院、景泰县中医院、平川区妇幼保健站未按规定通过基药平台采购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金额、配送金额、入库金额较高的为会宁县郭城驿镇中心卫生院、河畔镇中心卫生院、大沟乡中心卫生院掌里分院、刘家寨子乡中心卫生院、杨崖集乡卫生院,偏低的为白银区四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靖远县若笠乡中心卫生院、糜滩乡卫生院、大芦乡中心卫生院、北湾镇中心卫生院、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入库金额为0的机构为靖远县三滩乡卫生院、兴隆乡中心卫生院、北滩乡中心卫生院、东升乡卫生院、平堡乡卫生院、糜滩乡卫生院、五合乡中心卫生院、双龙乡卫生院、北湾镇中心卫生院、大芦乡中心卫生院、若笠乡中心卫生院、景泰县一条山镇卫生院、中泉乡中心卫生院、五佛乡中心卫生院、一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宁县平头川乡卫生院、白银区武川乡卫生院、人民路街道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配送率高的机构为白银区四龙路街道大型社区卫生服务站、工农路街道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四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园路街道银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四龙镇中心卫生院、武川乡卫生院、靖远县大芦乡中心卫生院,配送率低的机构为会宁县平头川乡卫生院,平川区宝积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家山镇卫生院、兴平路街道育才社区卫生服务站,靖远县糜滩乡卫生院、双龙乡卫生院、三滩乡卫生院、北湾镇中心卫生院。
入库率高的机构为白银区四龙路街道大型社区卫生站、四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工农路街道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纺织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宁县柴家门乡卫生院、土高山乡卫生院。入库率为0的机构为景泰县一条山镇卫生院、中泉乡中心卫生院、五佛乡中心卫生院、一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宁县平头川乡卫生院、靖远县三滩乡卫生院、北滩乡中心卫生院、兴隆乡中心卫生院、东升乡卫生院、平堡乡卫生院、糜滩乡卫生院、五合乡中心卫生院、双龙乡卫生院、北湾镇中心卫生院、大芦乡中心卫生院、若笠乡中心卫生院、白银区武川乡卫生院、人民路街道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入库率低的机构为景泰县草窝滩镇卫生院、芦阳镇中心卫生院、红水镇中心卫生院,会宁县党家岘乡中心卫生院、中川乡卫生院、靖远县刘川乡卫生院、平川区黄峤乡卫生院、种田乡中心卫生院、宝积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金额、配送金额较高的为会宁县人民医院,低的为景泰县妇幼保健站、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原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银光公司职工医院、稀土集团责任公司职工医院。入库金额高的为会宁县中医院、靖远县中医院,入库金额为0的机构为会宁县人民医院、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靖远县妇幼保健站、甘肃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见表1、表2)
二、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
截止4月底,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总金额为3067.1万元,配送金额为2047.24万元,入库金额为1877.8万元。三级医院中采购金额、配送金额高的为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医疗机构中采购金额、配送金额高的为靖远县中医院、靖远县人民医院,低的为白银市妇幼保健院、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会宁县妇幼保健站、白银区妇幼保健站。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配送金额、入库金额均为0。配送率高的机构为会宁县中医院、会宁县人民医院、景泰县妇幼保健站。入库率高的机构为会宁县中医院、景泰县妇幼保健站。(见表3)
三、几点要求:
从省卫生厅的通报和我市网上药品采购总体运行情况来看,尽管我市网上药品采购的基层医疗机构百分比最高,达到100%,但采购金额、配送金额、入库总金额很低,远远赶不上其它兄弟市州,名次排在全省后列,这充分说明有一部分医疗机构的药品仍在私自网下交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廉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国纠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抓好落实。实施药品网上采购是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医疗卫生公益性的重要途径,是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处力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网上采购工作全面推行取得实效。
(二)规范用药,确保安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为契机,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处方点评等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切实把好处方质量关,坚决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三)认真整改,严肃查处。5月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靠实网上采购工作制度职责,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医院用药目录和采购计划的分析、审核,及时公开公示药品采购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从机制措施上加大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度。各县区卫生局要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网上药品采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区、市级有关医疗机构、各企业医院于6月5日前,将自查、督查报告上报市卫生局医改办。市卫生局将会同监察、纠风、发改、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以不同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一旦发现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该通报的要坚决通报,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
从2012年1月开始,市卫生局对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进度列入卫生重点工作进行排名。对从即日起仍顶风违纪私自网下交易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视其情节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白银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通报.doc 
 

日期:2012年5月16日 - 来自[招标采购]栏目

河南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新华网郑州5月12日电(记者王阿敏)河南省近年来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建立了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河南省卫生厅新闻办主任周勇介绍说,河南对基层医疗机构重新核定编制、科学设岗、全员竞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97,418人,所有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全员竞聘、合同管理,清理、清退编外人员4400人,根据竞聘上岗结果分流安置8246人。建立“双考核、双挂钩”的分配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30%的基层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超过60%。

  与此同时,河南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品种进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同比下降32%。一年可让利给群众7.5亿元。这个省还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近三年累计投入82亿元。完善并落实对村医的补助政策,将30%~40%的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村卫生室,明确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其中医保支付4.5元,并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500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村卫生室。

  通过改革,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普遍提高20%~30%,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下降17.8%和9.5%,门诊人次同比上升6.8%,群众看病负担减轻30%以上。(完)

日期:2012年5月14日 - 来自[业界动态]栏目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企业和药品信息审核结果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企业和药品信息审核结果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企业和药品信息审核结果:http://www.nmgyxcg.gov.cn/HomePage/ShowCggs.aspx?Infoid=451 
 

日期:2012年5月14日 - 来自[招标采购]栏目

2012年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2年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疗机构、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为全面、准确了解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掌握各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基本状况,为制定医疗卫生相关政策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核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信息数据,是科学制定医疗卫生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加强管理的基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调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布置,认真落实,按时完成,确保通过此次摸底调查,清楚掌握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摸清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

  二、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各市卫生局要认真落实此次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医政处作为牵头处室,明确专人负责,中医、疾控、社妇、农卫等处室要各负其责,分别负责医疗机构(含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信息数据收集、统计、核实工作,各地信息统计中心协助做好信息统计、核实和汇总工作。各处室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此次信息数据调查核实工作,并负责全市信息数据的统计、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梳理,摸清底数,并组织逐一填报,要求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责任、逐级审核,确保这项工作全面、准确、按时完成。我厅将对各地上报的信息数据进行抽查复核,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列入今年我厅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各市在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将此次调查核实的数据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不一致的应进行修改更正,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信息数据,并要在日常医疗机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校验管理工作中全部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保持医疗机构信息实时更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此次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对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注册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是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或《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到登记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凡是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对本单位已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要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规范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更新“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中的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卫统2表),其中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信息要与医师注册和护士注册系统的信息基本一致。信息修正工作应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我厅将在整个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布各地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一致性情况,对一致性差的县(市、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调查范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由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配备了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

  (二)调查内容: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医疗机构填写《全省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表1),卫生机构填写《全省卫生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表2),各市卫生局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的信息汇总,形成《各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附表3)、《各市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附件4)和《全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附表5)。

  (三)上报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将填写的信息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将信息报所在地卫生局,由当地卫生局统一汇总上报。

  2、各市卫生局将信息审核、汇总后,填写《全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附表5),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我厅,同时将附表3、附表4、附表5的电子版一并上报。附表1、附表2原件留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查。

  3、上报时间:5月11日前,各市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我厅医政处;6月10日前将调查完成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上报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王晶、邵淑滨

  联系电话:025-83620545、83620813、83620810(传真)

  电子邮箱:yzc@jswst.gov.cn

  中医医政处联系人:戴运良,联系电话:025-83620506

  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安琪

  联系电话:025-83620753

  电子邮箱:tjzx@jswst.gov.cn

  

  附表:

  1、全省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全省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3、各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

  4、各市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

  5、各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

  

   附件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日期:2012年5月7日 - 来自[招标采购]栏目

常熟开展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常熟市食药监、教育部门联合对本市幼托机构食堂开展专项抽检,共检查幼托机构食堂17家,重点检查各单位硬件设施、食品安全...即将发布

日期:2012年5月6日 - 来自[安全快报]栏目

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公开招标审计机构 5家中标

  中新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国红十字会公开招标审计服务机构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24日揭晓。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公开招标审计服务机构。

  中标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此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3月13日启动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流程,该项目于4月5日正式开标,4月13—23日进行了中标结果公示。

  据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中标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将在办理中标手续、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签订为期三年的审计服务入围协议,并由总会陆续安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捐赠款物的年度审计,对于专项活动或项目、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总会及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或理事会换届的审计。中国红十字会将根据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优势、服务水平和服务报价等,在服务期内相应分配审计业务。

  该负责人称,由红十字会执行的资金大致分为财政预算和社会捐赠两部分,财政预算部分一般由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情况,社会捐赠资金除邀请中标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外,也接收政府的全面审计。

  该负责人指出,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审计服务,希望能够更广泛地选聘综合实力、技术力量和社会公信力强的审计机构来参与审计工作,以提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尊重捐款方意愿的前提下,中国红十字会将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情况。

  该负责人还表示,总会将提倡和鼓励地方红会采取公开招标审计服务的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和审计,更好地实现“两公开两透明”,并希望总会的这一做法能够对地方红会起到示范作用。(完)

日期:2012年4月25日 - 来自[业界动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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