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教育与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日前我校第二临床医学院组织教工党员赴无锡市南长区与南长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共同开展了主题为“廉洁从教,师德新风”的党日活动。23日早晨,教...即将发布
日前,有外国媒体报道称,澳大利亚研究人员在中国传统药材中发现“有毒物质”。报道引述研究人员的话说,中国人在制作药物时对这些植物进行了复杂的混合,其中一些中药含有麻黄和细辛,而细辛是带有剧毒的植物,过量使用会引发很强的副作用,但这些中药的包装和说明书上没有注明药物的毒性有多大。
如何看待中药毒性?
中医讲究以毒攻毒、以偏纠偏;采用三种方法减毒增效
其实,以毒攻毒、以偏纠偏,中医对中药的毒性早有认识。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有记载“神农尝百草,一日中七十二毒”,在《黄帝内经》中也有“大毒治病,十去其五;小毒治病,十去其六;无毒治病,十去其八”的说法。
《中国药典》2010版收录常用中药材和饮片,包括有毒中药73种,其中毒性大的品种有10种。有毒中药往往具有独特疗效,其毒性成分就是其药效成分, 如现在已得到世界公认的治疗白血病的砷制剂、治疗重症肌无力的马钱子、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雷公藤等。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无毒不入药。”在传统经典中,中药按毒性分为“大毒、有毒、无毒”三大类。在中药的临床使用上,一般有3种方法减毒增效:一是炮制减毒,通过特殊的炮制工艺,降低或消除中药的毒性。中药炮制属于保密技术,通常禁止外国人进入,国外对此不了解,容易产生误解;二是中药配伍减毒。在中医临床上,不是单用其中一味药,而是多种药物联合作用,实现减毒增效;三是有毒中药按处方药管理。凡有毒的中药,在遴选过程中都不会划入到OTC(非处方)药物中,此类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具体指导下使用。
中药的副作用大吗?
中药的不良反应率只占10%;但中药也不应久服
从传统中医药理论来看,“药未有不偏者,以偏救偏,故名曰药。”中药,即使是单味药,由于所含成分复杂,其功能与主治都是多方面的,不可能仅限于一种。中药治病,往往只利用其诸多功能与主治中的一部分,其它未被利用的部分就属于“与用药目的无关”,会带来不良影响。从临床上看,中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只占10%左右,远远低于西药,并且严重不良反应较少。不过,由于中药不良反应往往较轻,所以易被疏忽,今后应当加大对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的力度。
事实上,有关部门一直对中药实施严格的监管。在中药新药注册管理方面,已经制定了中药安全性评价指南,并建立了覆盖全国范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并重点研究建立适合中药特点的“毒性中药”安全性评价方法及其质量控制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药的不良反应远低于西药,但为了防止对身体的伤害,中药也不应久服。在中药临床使用上,主要注意三方面:一是对症用药,严格按照适应症用药;二是严格用药量。按《药典》的规定使用药物,如超剂量用药,医生要谨慎把握;三是要遵循中医的规范,不能长期使用。
此外,我国对中药是按药品管理的标准,而有些国家是按照营养食品补充剂的标准管理,管理标准不同,有时难免出现错用现象。比如,日本将小柴胡汤制剂广泛用于治疗各种肝炎,且长期服用,结果有人出现间质性肺炎,而在我国,按中医辨证治理应用小柴胡汤近2000年之久,至今依然安全、有效。
细辛和麻黄有毒吗?
细辛和麻黄本身有毒,但临床使用中会消减毒性成分
细辛是中医临床上常见药,主要功能是辛温解表,可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痛和慢性气管炎等疾病的治疗。细辛是一种有毒的中药,含有黄樟醚,这种物质会作用于人的呼吸中枢,阻止氧代谢,严重的会破坏肝细胞,引起肝中毒,甚至诱发癌症。
在中医临床上,用细辛安全吗?如何有效消除细辛的毒性成分?专家指出,黄樟醚是一种极易挥发的物质,通过水煎煮20-30分钟,95%的黄樟醚都会挥发掉,不会因服用而出现中毒。
在临床上,细辛的使用量有严格的规定,成人一天的用量不超过3克,如果超过用量标准,实行临床医生双签字制度,医生除了在处方上签字,还要在药物旁边签字,以确保用药安全。
据了解,细辛确实含有有毒物质,但只分布在茎叶部位,根部并未检出有毒物质,我国国家药典规定,细辛只可使用地下部分,这是因为在叶片中有微量的有毒物质。
麻黄是中医临床常用药,已有2000多年的药用历史。麻黄中含有麻黄碱和伪麻黄碱,这些成分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毒品。一般而言,麻黄的临床使用量,南方成人不超过每天3克,北方人不超过6克。如果超量使用,也需要医生双签字。麻黄的副作用主要有使人兴奋、烦躁不安、血压升高等。在临床上,麻黄有严格的适应症:热症、内热、容易出汗的患者,肾气虚的患者,不允许使用,否则的话,哮喘会加重,严重的会造成休克。
西医也应学点中医
感冒了,开点“板蓝根冲剂”;腰酸了,开点“六味地黄丸”……这是不少西医给患者开出的中成药。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0%的中成药是由西医开出的。
选用中成药,必须遵循中医处方用药原则,如“辨证求因、审因论治、依法选方”等。否则,不但于病无益,甚至会因用药不当而引发不良反应。
中医重整体,西医重局部,中西医属于两套不同的医学体系。西医对中医理论基本知识和中药药性了解不够,在应用中成药方面经验不足,难免会给患者带来不利影响。例如,对于以发热、咽喉肿痛为主诉症状的风热感冒来说,板蓝根“很管用”;而对于风寒引起的感冒,则效果较差。如果西医对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缺乏了解,遇到感冒患者就开“板蓝根”,不仅药不对症,而且可能引起胃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西医开中药还有一个弊端是,西药与中成药开在一起,容易出现药品间的配伍禁忌,轻则会降低疗效,重则会增加毒副作用。例如,含有机酸的中成药,如大山楂丸、人参健脾丸,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合用,否则会出现结晶尿、血尿等。这些禁忌在药品说明书以及相关教科书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此外,中成药所用的原料均为天然的植物、动物和矿物等物质,化学成分极为复杂,很多药理尚不清楚。中成药和西药临床合用,究竟是相互促进还是相互抵消,目前还缺乏实证数据。因此,中成药与西药联合使用,必须考虑安全性问题。当然,如果因为中西药混用的安全性问题,禁止西医开中成药,并不利于中药事业发展。最好的办法是,让西医也学点中医。
药品是把双刃剑。合理使用是福,不合理使用就是祸。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指出:“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失宜,参、术亦能为害”。因此,为了尽量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中成药临床使用指南》,规范西医用药行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周平安钱忠直周超凡 王君平)
石家庄日报

现在马上要为您进行穿刺了,过程中请不要咳嗽。”
“您的病情发生了变化,还需要进一步检查。”
“已经结束了,要保护好穿刺部位,不能沾水。”
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5月13日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举行,八队入围选手正在紧张地操作着。
随着一轮轮激烈的角逐,留在场上的队伍越来越少。裁判员们目不转睛地盯着学生们的每一步操作,不时地在评分表中记下得分或是扣分。
“距离比赛结束还有5分钟;距离比赛结束还有10秒钟,9秒,8秒,7秒……”竞赛在紧张的气氛中结束了,三支队伍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其实‘赛’不是关键,‘练’才是目的。”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指出,医学是实践性科学,医生既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过硬的临床实践技能,因此,对于医学生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还要回归到临床实践中。而通过竞赛这种方式,让各大医学院校认识到临床技能训练的重要性,进而积极筹建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将临床技能培训纳入到日常教学内容中,达到了全面培养医疗人才的目的。
不仅如此,王杉认为,医学生的临床实践安排常常因为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律保护而呈现出不确定性,导致学生很难得到实际操作的机会,因此就需要大量模拟辅助教学手段的支持。而学校在重视对学生临床实践培养的同时,也就带动了整个模拟器械发展,在进一步满足教学要求的同时,使得模拟器具行业也得到了提高。“就是在这样相互促进的作用下,医学院、医学生、模拟器具行业等都能获益,良性循环的模式也就逐步形成,进而推动整个医学发展,助力医学生成才。最终的服务对象是患者,最终的受益者还是患者。”王杉说。
据北大人民医院教育处处长周庆环介绍,“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由教育部和卫生部主办,自2010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了三届,每届总决赛的赛场都设在北大人民医院。竞赛集教育性、比赛性、实践性于一体,是一场对医学生临床技能的强化培训。考题不仅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急救等各专业的基本技能操作,还涵盖了医德医风、人文关怀等综合素质的考验,把临床思维、人文关爱、职业精神等医学要素全部融入考点之中,既让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又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尽管选手面对的是人体模具,但仍要像对待真正的患者一样,一边进行操作,一边鼓励、安慰“患者”。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表示,临床医生不仅需要良好的医德、素养,丰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必须掌握过硬的临床实践技能,这是塑造合格临床医师的基础和必经途径。据悉,从第一届只有19所院校参加,到第三届的113所院校参与,“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规模迅速发展壮大,覆盖了近九成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各院校纷纷筹建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大大提高了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今后成为高水平医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光明日报)
编辑:玉洁

5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由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举行了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来自全国113所举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高校参加本届竞赛,约占全国设置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90%,其中42所高校进入了全国总决赛。
此次活动受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开幕式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袁贵仁指出,医学教育事关教育和医疗两个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医学教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张茅指出,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医学是实践性科学,临床医生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医德素养、宽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必须掌握过硬的临床实践技能,医学生临床技能培养是塑造合格临床医师的基础和必经途径。本次竞赛为推进全国医学院校临床实践技能培养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必将有力促进医学生在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精神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成为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合格医生。
学生们在比赛中不仅要比知识和技能操作熟练程度,而且,还要对“患者”表示出关怀。记者在比赛现场看到,竞赛的队员在为病人做心电图时,首先都是以热诚的态度告诉患者,“您好,我现在为您做心电图,器械有些凉啊!”或者是“下面要为您做腹部穿刺,请不要紧张”。
这次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国在培养医学后备力量上注重医德医术德艺双馨的基本理念和教学思想。正如袁贵仁所强调,要成为一名好医生,首先要有高尚医德,对患者和社会极端地负责任;其次要有精湛医术,能够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两者缺一不可。本次大赛以“奉学道、尚医德、精医术、展风采”为主题,就是希望以多种方式,推动医学院校加强医德教育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为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高素质医生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玉洁
5月16日,由护理学院主办的“临床技能操作大赛”于下午14:00在B12-213拉开帷幕。此次大赛被校教务处立项为校学科竞赛,校教务处朱亮副处长,学生处屠宏斐副处长,护理学院姚小平书记、徐桂华院长、王红云副书记、陈璇副院长以及全体评委老师等参见了大赛。
比赛开始前徐桂华院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她指出,临床操作技能非常重要性,只有掌握了过硬的技术,才能在临床上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她希望同学们利用本次比赛查缺补漏,为走上临床做好准备。比赛在护理学院实验中心正式开始,大赛主要由四个项目组成,分别是心肺复苏、单肩包扎、穿手术衣、拔火罐。在无菌技能操作比赛中,选手们技能娴熟轻巧,顺利地完成操作,得到了在场老师同学们的赞赏;在心肺复苏操作比赛中,选手们一系列专业而标准的动作,有条不紊,神情专注,把急救现场对心脏骤停病人的处理措施展现地淋漓尽致;体现中医护理特色的拔火罐比赛则更是考验选手对中医基础和护理流程的熟悉程度,动作条理要求极严;在单肩包扎中,选手们力求迅速﹑到位﹑美观,以出色的操作技能表现了同学们扎实的临床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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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结束后,陈璇副院长进行了点评,她向所有参赛选手的精彩表现表示祝贺,同时对参加此次评审的评委老师们表示感谢,也肯定了此次比赛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校园学风建设的意义。
这次临床技能操作大赛中家急护理急救社的同学们为大家表演了头部包扎和无菌技术的技能展示,精彩的技能操作表演赢得了在场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此次临床技能操作大赛在老师和参赛选手的合影留念中宣告结束。本次比赛为同学们提供了展示自我能力的平台,更为同学们临床技能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营造了良好氛围,为即将迈入工作岗位的护理专业学生提供操作实践的机会。
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2011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4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2年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制定的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局药事处。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2012年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47号)要求和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在2011年我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首位市”、“先进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一个主线”、“三个观念”和“五个注重”的目标,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步伐;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为重点,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我市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力争使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提前一年全面达标。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进一步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二、活动目标
2012年,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现以下目标:
1、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健全;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
3、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25种;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肿瘤医院、口腔医院、整形外科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眼科医院、美容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
4、同通用名抗菌药物注射、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5、二、三级医院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6、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急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口腔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肿瘤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30DDD以下。
儿童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20DDD以下(按成人规定日剂量标准计算)。
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5DDD以下。
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传染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3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眼科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2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5DDD以下。
整形外科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30DDD以下。
美容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3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20DDD以下。
7、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8、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9、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10、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患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11、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开展率100%;
12、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100%;
13、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收入占医院药品总收入的比例,较上年下降1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区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同时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患者加深对科学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认识,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共同遏制抗菌药物滥用行为。
(二)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细化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实现整治活动目标。区县卫生局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临床科室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级别和类别,以及临床科室专业,科学设定个性化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考核、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今年,市卫生局将继续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区县卫生局和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评优挂钩。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本方案,认真梳理本单位整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清理分析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使用比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本方案活动目标进行比对,明确整治重点,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
(四)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苏卫办医〔2011〕111号)要求,不断完善抗菌药物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配齐临床药师数量,按要求积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一线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质量控制与管理。同时,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与电子病历、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开发应用包括抗菌药物在内的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子系统,包括用药权限设定和用药品种、规格、剂型、配伍、用药数量、用药金额等统计和不良反应、毒副作用等监测预警,努力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自动化、信息化。年内,二、三级医院全部加入“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监测评价,及时上传各项监测数据、信息。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并有操作性强的控制手段和应用、监督、考核机制。二、三级医院新招聘或调进的医师必须经过本单位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合格后,并由本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招聘或调进的各级医师(包括乡村医生)须经过区县卫生局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程序,严禁超权限和违反程序使用抗菌药物。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重点对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进行点评。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实际处方、医嘱低于50份的,应全部点评。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处方、医嘱集中点评,点评处方数不少200张,住院病人医嘱点评不得少于当月住院(含出院)病人的50%。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3名)的医师进行全院表扬、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年内,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六)全面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新标准对本单位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再梳理,及时、科学地调整本单位抗菌药物目录、品规,重新填报《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目录备案表》(附表3),于5月20日前,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报市卫生局备案,区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报区县卫生局备案,区县二级医院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
完善抗菌药物目录变更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临床医疗活动及细菌耐药变化等情况,确需调整个别已备案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需经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填报《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变更申请表》(附件4),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目录变更应从严控制,原则上调进、调出的抗药物品种、剂型、规格数量应相等。一年内调整次数不得超过1次,调整品种数不得超过2个。
规范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因特殊治疗需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需使用本单位采购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单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并由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一年内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由单位组织讨论是否列入本单位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调整后的目录应再次进行备案。
建立超目录抗菌药物核准制度。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超过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须填报《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超规格采购审批表》(附件6),并详细说明理由,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报省级卫生厅批准后方可采购。
建立临床药物采购超常预警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抗菌药物为主的药品临床应用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对处于临床用量前十位的药品,要逐一分析原因,并有重点地开展相应处方、病历医嘱点评。发现有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对超常采购、使用的药品实行有效干预,包括限量采购、限制使用、暂停使用,直至清退出目录。
(七)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
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撤销科主任行政职务,对相关医务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研究制定2012年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各区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5月上旬完成)
(二)自查自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市卫生局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排查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突出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和临床诊疗规范建设,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5月中旬起)
(三)全面实施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制度体系,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活动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要求,力争尽快达到目标和指标要求。(11月上旬)
(四)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我市根据省卫生厅部署要求,年内组织开展3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并做好卫生部、省卫生厅对我市开展的督导检查准备工作。(5月、8月、10月)
2、重点抽查。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随时迎接卫生部和省、市组织的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5月下旬起)
(五)总结评估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各区县卫生局和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药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是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研究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强化管理;要进一步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与“三争一创”、“三好一满意”活动有机结合,扎实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去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检查反馈的信息、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重点和各自实际,细化分解今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制定本区域和本单位整治活动方案。要重点突出抗菌药物的品种数、使用的合理性以及自查自纠等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的整治。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部门是本地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职能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完善工作制度,实现长效管理。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检查督导力度,对整治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个别指标明显超标或出现反弹的要认真分析原因,约谈单位、科室第一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要建立奖惩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价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实现长效管理。市卫生局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对各区县、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品种数达到控制标准,临床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卫生行业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注重信息交流,加强通报宣传。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整治活动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沟通,及时总结、通报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以及取得的实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及时上报。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做法、成效及经验,以电子文件形式及时发送至市卫生局药事处,市卫生局将汇总各单位整治活动情况,通过市卫生局网站、《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简报》等形式向全市通报,介绍各区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好的做法,促进全市专项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共同提高。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及时宣传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政策和取得的工作实效。
附件:
1、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南京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3、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备案表
4、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变更申请表
5、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
6、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超规格采购审批表
7、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万进 市卫生局局长
张孝科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史洪林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张向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义龙 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述渝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许民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彭宇竹 市卫生局副局长
潘淮宁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庞双进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崔晓宁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成 员:顾 波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胡晓翔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毛 卫 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
陆小军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吴蔚庆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吴月华 市卫生局基妇处副调研员
李 俭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金有生 市卫生局药事处处长
操海明 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韦广锋 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
杨大锁 市卫生局组宣处处长
孙 敏 市卫生局食安处处长
蒋明霞 市卫生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叶 磊 市卫生局干保处副处长
张利民 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 监察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药事处
主 任:彭宇竹(兼)
副主任:金有生(兼)
李 俭(兼)
附件2:
南京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光曙 鼓楼医院副院长、研究员
副组长:刘 军 市第一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陶宜富 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副主任、主任药师
成 员:顾 勤 鼓楼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
尹震宇 鼓楼医院干部保健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葛卫红 鼓楼医院药学部副主任、主任药师
沈 瀚 鼓楼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技师
张 林 市第一医院感染管理处处长、副主任医师
卞建民 市第一医院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
俞 斐 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郑 勤 市第二医院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
邹元杰 市脑科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沈宇飞 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主任医师
赵德育 市儿童医院大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梁 栋 市中医院呼吸科主任、主任医师
周 楠 市口腔医院院感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明智 市胸科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医师
李 芳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附件3:
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备案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级别: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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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种 |
剂型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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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同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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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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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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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
机构各持一份。
附件4:
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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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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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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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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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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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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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抗菌药物品种 |
品种名称 |
剂型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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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抗菌药物品种 |
品种名称 |
剂型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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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品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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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品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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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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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意见 |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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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同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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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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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医疗机构调整抗菌药物购用目录时填写;
2、申请时,请将原购用抗菌药物备案表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附后。
3、此表一式两份,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
医疗机构各持一份。
附件5:
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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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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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剂型 |
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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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次数 |
第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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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象 (病情及治疗情况基本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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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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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室意见 |
科别:
申请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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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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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门 采购情况 |
药学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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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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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医疗机构临时采购目录外抗菌药物时填写,此表由医疗机构医务部门保存。
附件6:
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超规格采购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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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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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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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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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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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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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 品规 |
品种 |
剂型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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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常规采购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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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意见 |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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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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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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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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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量超过规定时填写;
2、申请时,请将原购用抗菌药物备案表附后。
3、此表一式三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各持一份。
5月11日,由校第十九届青年文化节组委会主办,第二临床医学院、丰盛健康学院、朝阳模拟医院共同联合承办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届“丰盛杯”大学生中医药学术论坛活动在大活107成功举办。校学工处屠宏斐副处长,校教务处朱亮副处长,丰盛健康学院办公室主任张立平先生,校团委杨羽副书记,第二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张建斌教授出席本次活动,同时第二临床医学院王中林教授,药学院李伟东教授,护理学院孙蓉教授,第二临床医学院宋志秀老师,第一临床医学院方南元老师作为现场点评嘉宾也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活动共收到各类征文共计300余篇,内容涉及中医临床、针灸推拿、中药学、护理学及中医药相关领域五大专业方向,各方向共评审出一等奖论文4篇,二等奖论文10篇,三等奖论文15篇,优秀奖论文12篇。
校团委杨羽副书记代表校第十九届青年文化节组委会、校团委向论坛致开幕词,杨书记希望所有参与论坛的学生代表将本次论坛的学术精神传达到在校的每一位同学,使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大学生学术氛围更加浓郁。
简短的开幕式后学术交流活动正式开始,五个专业版块的获奖同学上台汇报了其论文研究成果,在场的嘉宾老师对学生的汇报提出了指导性意义,并向学生介绍了当前学术前沿的发展动态。
活动最后,第二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张建斌教授做论坛活动总结,张院长指出,本次活动是学院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又一次尝试,他希望所有的同学能够积极参与,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培养自身的学术研究能力。同时张院长表示,将继续将学术论坛活动举办下去,形成第二临床医学院的品牌学术活动之一!
慢喉痹是以咽干,微痛,反复发作为主要特征的咽喉病。因脏腑虚损,阴液耗伤,虚火炎上所致。该病整体而言属虚证,与肺、脾、肾关系密切,相当于现代医学的慢性咽炎,临床应分以下5型进行治疗。肺阴虚症状为咽喉微痛...即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