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铃虫是世界性重大致灾害虫之一,可危害棉花、玉米、小麦、大豆和蔬菜等多种农作物。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棉铃虫在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连年暴发成灾,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而90年代中期的一次暴...即将发布
转基因技术及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安全吗?转基因育种技术在世界其他国家发展势头如何?随着世界粮食安全问题日益重要,也随着生物育种技术的日益成熟,关于转基因技术的争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以转基因与社会为主...即将发布
澳大利亚政府对转基因农业的发展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政府及公众对转基因农业的态度趋向开放而温和,使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在此地逐年扩大。据2010年资料显示,澳大利亚转基因棉花、油菜及康乃馨的种...即将发布
“在转基因技术的初期研究过程中,上个世纪80年代欧洲国家处于主导地位,引领着全世界农作物生物技术改良的发展方向。然而,90年代后期进入产业化阶段,美国迅速赶上,起到主导作用,甚至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这...即将发布
在全世界都在寻找替代能源以改善能源缺乏情况的时候,新加坡的科学家们正在计划开发并测试世界首个转基因麻疯树植物。该转基因麻疯树预计将比普通种子多产出10%的油。
预计在未来三年内进行农田中现场试验以及商业运作。研究发现,从这种转基因麻疯树上提炼出的生物燃料是易燃且环保的,因为其产出的氧化物更少。
Temasek Life科学实验室以及JOil开发了该转基因麻疯树,并已经申请了专利。
JOil首席财政官Sriram Srinivasan表示,“如果你当前的生物柴油市场有所了解,你会发现全球柴油消耗约12亿吨,我们预计在未来10年内将用该麻疯树取代其中的5%。这就节省了约1600万吨的柴油。”
尽管分析家对其商业运作还不能确定,但麻疯树油成本低,对经济和成本有利。麻疯树生物柴油预计将满足全球航空、航运、电力等行业不断增加的能源消耗的需求。
与美国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日本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虽起步较晚,但进展迅速且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综合研发能力和许多单项技术处于世界前列,已经开发出大量的动植物转基因新品种或新材料。
但另一方面,日本民众对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质疑,以及地方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限制极为严格等原因,导致日本农业转基因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缓慢,绝大多数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技术起步晚发展快
日本国家科学技术会议机构在1976年才第一次举办关于转基因研究的讨论会,开始对国外研究动向和日本如何对待转基因研究进行探讨。至1981年才成立政府机构正式展开相关研究。
但进入新世纪后,日本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突出重点领域的立项原则,短时间内取得更多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以转基因技术有效利用为目的进行研发,根据需要明确目标,再凭借自身雄厚科技实力和人才优势,日本将转基因技术水平迅速提升。
这种提升同时体现在基础研发与新成果的涌现上。日本充分利用了水稻基因组研究取得的高度,快速推进农业领域重要基因的功能分析研究,开发出大量具有优良性状和特殊成分的农业转基因育种材料,具备了将转基因技术有效应用于品种改良的基本条件。
然而,作为转基因农作物研究开发主体的国家研究机构,虽然将DNA标识等技术有效应用于品种改良并达到相当水平,但都没有达到产业化开发阶段;而作为转基因基础研究主力的大学,绝大多数转基因技术成果仍停留在学术型成果阶段,还没有真正实现向实用化和商业化的主体转让。
产业化的驱动与阻滞
由于上述原因,尽管日本每年在大量进口饲料和粮油原料等转基因农产品,政府也允许在国内栽培一些符合要求的转基因作物,但据2009年资料显示,除了当年的蓝色转基因玫瑰外,日本国内几乎没有转基因作物的商业栽培。
而日本的企业和地方公立研究机构,大多对转基因技术持消极态度。这些作为实现农业转基因技术实用化和商品化主力的民间企业,总体认为关于转基因技术的诸多规则过于严格、国内市场不接受转基因农作物,看不到转基因研发投资的效益,感到前途悲观,有的中断了相关的研究开发,有的转到国外市场发展。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研究机构也大多停止了相关研究。
与此相对的,也有一些企业在从事转基因技术的实用化开发和商业化运作。例如通过将开发的转基因康乃馨在哥伦比亚栽培、运回日本国内市场销售的方式来实现商业化。
日本政府则在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上表现积极,主张由政府主导基础研究与实用化开发,创造良好环境,并消除民众疑虑。具体措施包括强化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并支持大学、研究机构和风险企业等积极申请专利,尤其是在外国申请专利;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的培养;同时,采取创办农业转基因技术专门网页、举办咨询会与消费者双向交流沟通等方式提供信息,解疑释惑,以期为产业化创造市场条件。
管理看重“安全”二字
日本政府对农业转基因等生物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的加强,比较明显地表现在进入新世纪后:2003年,日本颁布了《关于规范转基因生物使用规则、确保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以实现产业化为目的,陆续制定并完善了确保转基因技术安全的制度保障体系;2004年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转基因(种子植物)食品安全评估标准》;2007年则成立了“转基因作物研究开发推进研究会”等等。
在对农业转基因技术成果的管理,主要表现在安全方面。包括对农业转基因成果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管理;对转基因食品类技术成果的安全管理;对转基因饲料类技术成果的安全管理。
日本还于1999年公布了《转基因食品标识方法》,从2001年开始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林物质标准化及质量标识管理法》,对转基因农产品实行标识制度。
据2009年资料显示,其中必须进行转基因标识的食品种类,在农作物范畴里是食品的安全性已经被确认并在市场上流通的转基因农作物,如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花籽、苜蓿、甜菜;在加工食品里,是转入基因或者转入基因产生的蛋白质仍然残存的食品,如豆腐、过油类食品、纳豆、大酱、谷类快餐、马铃薯糕点、爆米花、马铃薯粉等。
综上可见,在面对世界转基因技术迅速发展、发达国家抢先注册专利以及世界转基因作物栽培面积扩大的势头时,日本政府也开始采取措施,包括强化农业转基因的安全机理研究,加快实用性研发以及促进成果转让等等。日本通过一系列举措建立了较完备的转基因技术成果安全管理体系,但其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的脚步,势必行进艰难。(记者 张梦然)(驻日本使馆科技处钟致东提供资料)
转基因技术大概是当今世界最受争议的科技手段之一。转基因技术通过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生物体基因组中,能使生物体的遗传性状为之改变,使生物体的生长发育更加可控,因而在农业生物育种领域大获青睐。与此同时,对于转基因技术的质疑声也不绝于耳。质疑者担忧转基因技术将给环境、人体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随着转基因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许多国家建立了完善的转基因安全体系,评估和降低转基因技术所带来的风险。我国亦是如此。那么,我国关于转基因安全的管理政策是否健全?关于转基因技术安全的种种争论是否合理?我国转基因安全体系能否将各种潜在风险大大降低?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林敏。
问:转基因技术在世界许多国家蓬勃发展,各具特色的转基因安全体系随之应运而生。建立转基因安全体系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必要性?
林敏:任何新技术的应用都可能存在风险。在生物育种领域,转基因技术如此,人们熟悉的杂交育种技术也是如此。这种潜在的风险可能涉及生态环境安全、人畜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为了更好地预见和控制这种风险,世界各国建立了各自的转基因安全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各类生物育种技术都存在潜在风险,但迄今只针对转基因技术建立了系统的安全体系,这足以大大克服和避免这种潜在风险。
健全、严格的转基因安全体系也是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如今世界许多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及进出口的国家建立了各自的相关安全体系,制定了或紧或松的管理策略,并以此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以维护其产业、贸易利益。因此建立健全的转基因安全体系,是在相关国际合作和竞争中保障自身利益的重要条件。
应当指出,在世界各国的严格管理下,全球大面积种植转基因作物已超过14年,迄今并无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现实的安全问题。
问:我国转基因安全体系建设始于何时?包括哪些内容?目前体系建设进展如何?
林敏:我国是世界上较早研究和应用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国家之一。对于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安全管理,我国早在10年前就与发达国家接轨了,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早在1993年,国家科委就制定了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1996年,农业部正式实施《农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开始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进行安全性评价和管理。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从研究试验延伸到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各环节。2002年1月5日,农业部发布了与《条例》相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正式实施。2002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自2002年月1日正式实施。2004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与进出口安全管理相衔接的《转基因产品进出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和实施,有效规范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安全管理、标识管理、加工审批、产品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体系建设遵循“加快研究、推进应用、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指导方针,工作成效显著,发布实施了技术检测国家标准100余项,制定了转基因植物、动物用微生物安全评价指南和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等,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生物安全,促进了生物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问:目前有多少转基因品种在我国获得转基因安全证书?考核其安全性及颁发证书的程序如何?
林敏:截至目前,我国共批准发放7种转基因植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即:1997年发放耐贮藏番茄、抗虫棉花安全证书;1999年发放改变花色矮牵牛和抗病辣椒(甜椒、线辣椒)安全证书;2006年发放的转基因抗病番木瓜安全证书;2009年发放转基因抗虫水稻和转植酸酶玉米安全证书。
根据《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和管理。安全评价分为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五个阶段。安全评价工作由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委员会按照《条例》、配套规章、评价指南的要求,遵循科学、个案、熟悉的原则,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南,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目前我国转基因作物安全评价指标全面规范,评价过程科学严谨,评价结论真实准确,决策过程慎之又慎。
问:按照惯例,对于安全性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转基因品种会如何处理?
林敏:按照国际惯例,在安全评价中被确定为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转基因品种会立即停止其安全评价过程,甚至停止研发。比如1994年美国先锋公司尝试将巴西坚果中某种蛋白的基因转入大豆,以提高大豆的营养品质。在随后的过敏性分析中,发现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可能同样会对这种转基因大豆过敏。先锋种子公司因此立即终止了这项研究计划。这个案例充分说明现行的转基因安全评价体系能有效预防转基因技术应用的潜在风险,确保安全。
1997年以来,农业部共受理了192家研发单位的生物安全申请1525项。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共批准了中间试验456项,环境释放211项,生产性试验181项。虽然对转基因抗虫棉花、抗虫水稻、植酸酶玉米、抗病毒木瓜等发放了安全证书,但真正进入商品化生产的作物只有转基因棉花和木瓜。最初安全申请与最终获得安全证书之间的悬殊数量,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转基因安全评价程序的严格。
问:自转基因技术诞生以来,关于其负面影响的争议从未停歇,并有诸多负面案例见诸媒体报端。您如何看待目前关于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的争论?
林敏:“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没有定论”是媒体上常见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以及世界各国权威机构均认为,目前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一样安全。转基因食品是有史以来评价最透彻、管理最严格的食品。全球转基因作物规模化应用已逾14年,种植面积、作物种类、加工食物种类和食用人群逐年扩大,但由于实施了规范管理和科学评价,全世界每年上亿公顷土地种植转基因作物,每年数亿人群食用转基因食品,迄今尚未发现确有科学实证的转基因食用和环境安全问题。转基因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激烈的安全争论,发生了“英国普斯塔事件”、“美洲班蝶死亡”、“加拿大超级杂草事件”、“欧洲转基因玉米对哺乳动物健康影响”等一连串所谓的“转基因事件”。但这些事件由于缺乏科学依据,最终被各国政府和权威研究机构一一否定。当前,转基因安全性争论涉及科学、技术、贸易、宗教等复杂因素,但其实质是贸易之争,是国家利益之争。
问:在围绕转基因作物的争论中,公众最关注的是如何保障自身的知情权,即及时知晓食品等产品中是否含有转基因作物。对此我国相关法规中有何规定?
林敏:根据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换言之,为保证公众知情权,我国在转基因作物方面采用了强制性标识方法,且为世界上唯一进行定性标识的国家,即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就必须标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方面管理最为严格。
根据对不同国家或地区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法规的比较分析,可将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分为“自愿标识”和“强制性标识”两种类型。采取自愿标识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阿根廷以及中国的香港特区。欧盟国家则主要采取强制性标识管理政策。但欧盟设立了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的最低含量阈值(0.9%),即只有相关产品中转基因成分的含量高于这一阈值时才需标识。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转基因作物管理政策最为严格,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最为有力。(记者 徐玢)
韩国粮食自给率仅占25%左右,所需农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其中进口玉米和大豆占韩国内需的90%以上。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持续发展,韩国政府、大学和科研机构培育了一些转基因作物,但至今还没有实行转基因作物的商品化。总体上看,韩国转基因农产品尚处于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与标识法规体系阶段。
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韩国在转基因农作物和农产品管理方面,主要是参照欧美和日本的做法,通过对转基因食品附加标识、制定相关政策等措施,建立自己的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体系。
韩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在1999年发布了《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办法》,较充分地考虑到了食品安全特性和对人体安全的影响。该办法要求,在动物身上针对转基因作物的毒性、过敏性、抗营养因子等进行测试,随后依据科学数据,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作出分析与相应评价。
2001年,一纸由韩国农林部发布的《转基因农产品环境安全评价办法》开始实施。安全评价的范围包括通过转基因方法获得的农作物品种的环境安全性,特别是目的基因、受体生物、供体生物、转基因方法、目的基因的整合与表现的稳定性、繁殖特征、是否产生有毒物质、基因漂移、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及演变为杂草的可能性等,以此作为确认转基因作物与常规作物在环境安全性方面是否存在差别的标准。
为确保转基因作物用于动物饲料时的安全性,韩农林部还出台了《转基因饲料安全评价办法》,内容包括目的基因、有毒成分的风险评估、基因漂移的可能性、饲料喂养和主要成分的分析等。
韩国也在逐步制定转基因标识基准。目前韩国的两种标识方法就是:转基因农产品的标识办法(MAF)与转基因食品标识办法(KFOH)。列入标识范围的包括大豆、豆芽、玉米和马铃薯等。转基因产品含量超过3%的必须进行标识。转基因农产品可标为“转基因产品”、“含有转基因产品”和“可能含有转基因产品”三种类型。韩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还规定,对于违反MAF和KFOH的违法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的罚款。
海外屯田与进口非转基因
韩国保证本国粮食安全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海外圈地和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
首先,韩中央政府设立资金鼓励海外屯田。2009年全罗南道政府设立的“全南原料”公司与菲律宾方面签署协议,租借东民都洛省95000公项农田,租期25年。该项计划得到中央政府190万美元的优惠货款。2008年4月,韩国以无偿援助的方式在蒙古国获得了27万公顷土地的使用权。同年,韩国大宇物流公司获印度洋岛国马达加斯加政府授权,取得130万公顷可耕地的使用权,租期为99年。2009年4月,韩国现代重工宣布出资650万美元收购位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一处农场67.6%的股权,面积为1万公顷;并将于2012年年底前再斥资900万美元购买4万公顷农田,将耕作规模扩大至5万公项,并通过派遣“常驻工作人员”方式进行直接管理。
其次,用进口非转基因农产品来维系。韩国进口粮食主要以美国玉米为主,2010年进口非转基因黄大豆1.2万吨。2011年3月,在招标中买入15万吨非转基因黄大豆,同时又进口2000吨用来发芽的非转基因大豆。2011年4月,韩国国有农渔贸易公司通过招标会买入3万吨非转基因大豆,还买进2.5万吨中国产大豆和5000吨加拿大大豆;从欧洲购入4.8万吨非转基因玉米。
政府态度犹疑 面临两难困境
目前,韩国舆论对转基因食品给人们健康带来的安全性等问题普遍持保留态度,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不同程度的担忧心理。作为农产品进口大国,迫于金融危机的经济压力和飞涨的粮价,2008年韩国政府不得不批准了首批转基因玉米进入市场,并说服持怀疑态度的民众接受首批50万吨转基因玉米以作食用。不过随后有消费者组织举行抗议,要求保护国内市场,将转基因食品赶出韩国。
近年来,尽管韩国进口转基因粮食数量有所增多,但是其食品标识规则依然松散。如韩国要求凡是加工的食品中含有3%以上转基因粮食构成时都必须贴标识,但加工成玉米面、食用油或者酱油而难以检测其转基因特征的食品除外。很多食用油和酱油生产企业都使用较廉价的转基因谷物为原料,让不知情的消费者已经在食用转基因食品了。
韩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7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食用转基因食品并非毫无风险。但另一项大学的问卷调查结果也表明,只有极少数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有所了解,大多数民众普遍对转基因食品表示不安。即使少部分人不拒绝有益的转基因产品,对其安全性仍持保留态度。由此可见,在韩国若想建立良好可靠的转基因食品发展战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记者 张梦然 驻韩国使馆科技处 单波 提供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