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管齐下解决“假票”问题
摘要:在该假药销售环节中,药品销售员借公司开具的普通药品发票,“偷梁换柱”销售自购的假“人血白蛋白”。类似这种以出具“假票”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其隐蔽性强,危害大,让买方不知不觉地购进了“假药”或非正规渠道的药品,扰乱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药品销售员常用的开“假票”手段如下:一是“移花接木”,就是从公司正常......
前不久,吉林省某医院发生的假“人血白蛋白”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在该假药销售环节中,药品销售员借公司开具的普通药品发票,“偷梁换柱”销售自购的假“人血白蛋白”。类似
种以出具“假票”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其隐蔽性强,危害大,让买方不知不觉地购进了“假药”或非正规渠道的药品,扰乱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药品销售员常用的开“假票”手段如下:一是“移花接木”,就是从公司正常出一批货,开具一张只写有“药品一批”字样的发票,然后用该发票在他处另购的一批药品销售给买方;二是“退货不退票”,为了拿出必需的公司发票,销售员采取先多开药品,开了发票后又退货冲账的方法,让本应作废的财务发票因会计不知情留在了销售员手中;三是拉拢公司人员,悄悄开出
改药品名称、批号的发票给客户;四是“滥竽充数”,从市场购买假发票或过期废票,盖上私刻的发票专用章后蒙骗客户结账。
“假票”问题的出现,与销售员所在公司的销售管理有很大关系。
许多公司同意销售员“打条子”销售业务,即先提货后结账,并在补开票据上提供某些“方便”,公司定期与销售员结清累积的欠条,而不计较单次业务的货、款是否一致。这种“打条子”的结账方式失去了对销售员应有的牵制作用,销售员可以堂而皇之地销售着公司没有的药品。
针对“假票”问题,许多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药品销售员备案制度,此举虽然有效地清除了一批“李鬼”销售员,但却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正规公司销售员利用合法身份为无证经营药械开出假票的违法行为。
必须双管齐下遏制开“假票”销售药品行为。一方面,正规公司要依法加强销售员日常工作管理,杜绝让销售员收受客户现金和自填空白票据给客户。公司完全可以有选择地对销售员的销售客户做一
细致的调查,全面了解买方一共与公司发生了几笔业务以及资金往来等情况,尽早发现销售员可能存在的兼职和夹带销售行为,避免与客户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票据纠纷。另一方面,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用药单位购药票据的监管,依法查处药品销售中各笔购销票据。可以利用多种信息渠道核查销售员身份的真实性,重点查验发票上的供货单位是否是合法单位,是否会提供两样的发票,是否为手写发票,发票上的药物名称、数量、批号是否与入库药品一致,是否超范围经营药械等,一旦发现可疑线索,迅速调查,坚决打击利用“假票”将假劣药品销售到市场的违法行为。
(王成 叶有年)
发布日期:2007-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