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采取措施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管理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实施药品GSP认证,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管理行为。2007年来,全省共组织新开办零售药店GSP认证278家,对34家新开办批发企业实施GSP并通过现场检查。同时,为防止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证后出现的管理滑坡现象,该局进一步强化了认证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日常监管追踪制度。对批发企业GSP......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实施药品GSP认证,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管理行为。2007年来,全省共组织新开办零售药店GSP认证278家,对34家新开办批发企业实施GSP并通过现场检查。同时,为防止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证后出现的管理滑坡现象,该局进一步强化了认证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日常监管追踪制度。对批发企业GSP认证后进行日常跟踪,重点检查企业GSP认证后质量管理是否出现回潮现象;对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的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发挥应有作用进行全面考察。全省4968家县以上零售药店跟踪检查任务已提前完成,检查合格数4393家,责令整改1336家,收回GSP证书11家,并按要求开展县以下零售药店跟踪检查。对275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有2559家合格,责令整改190家,吊销经营许可证40家,取缔无证经营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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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