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破地区界限推行异地监管
摘要: 当前,药品监管部门只能在本辖区内依法行使药品监督管理的职权,这种监管方式虽然具有方便、及时、行政成本低的优点,但也给跨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实施处罚以及有效打击本地违法行为带来诸多困难。因此,笔者认为,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管模式——推行异地监管,是今......
当前,药品监管部门只能在本辖区内依法行使药品监督管理的职权,
种监管方式虽然具有方便、及时、行政成本低的优点,但也给跨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实施处罚以及有效打击本地违法行为带来诸多困难。因此,笔者认为,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管模式——推行异地监管,是今后药品监管工作的趋势之一。
现有的本地监管模式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如:在邻近市、县边界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查处,给违法分子有机可乘;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药品监管部门无权对辖区以外的相关单位和
人实施异地调查、取证,申请案件协查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但由于协查机制不完善,地方保护或人情关系干扰等因素的影响,药品监管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辖区内发生的违法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许多困难,譬如领导、朋友说情,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等不利因素影响,使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大打“折扣”。
打破地区界限,推行异地监管,可以避免在行政执法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充分发挥药品监督效能,有效打击药械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通过立法来推行异地监管。
湖南省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吴光富
■编后:
无论是强化属地管理还是推行异地监管,都是对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随着监管实践的不断深入,对监管方式的探索、监管手段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社会经济化、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如何合理划分事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监管效率成为摆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只有运用科学的监管理念,尊重实践,深入分析,科学决策,才能推进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的不断创新与改进,最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日期:2007-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