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 天津加大基层执法装备力度
中国医药报四川讯记者於红焰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近日,该局组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分管质......
中国医药报四川讯 记者於红焰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
近日,该局组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和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召开会议,学习《特别规定》中有关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在严格药品监管部门责任的前提下,赋予药品监管部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必要权力;坚持预防为主,对药品生产中涉及原辅料、添加剂等事项实行严格监管。结合《特别规定》,该局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向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大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年内将对所有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飞行检查。加强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监督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血浆检疫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该局还将组织制定药品召回制度,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通过召回制度的建议和实施,促使生产企业加强对生产药品的管理,自觉加强药品生产原辅料的进货把关及生产流程管理,及时关注药品监管部门的质量通报,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中国医药报天津讯 日前,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动员大会。会上,由天津市财政筹资100万元、为全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的14辆药品监督执法用车交付使用,给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了解,在近期开始的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中,天津市将进一步完善药品GMP监督实施工作,继续加强日常生产监管,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核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企业责令停产;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将达到100%,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强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注册资料核查,严格产品准入条件,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抽查,加大打假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做好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牵头查处工作,并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尽快推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姚大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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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