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宜春市“五合”举措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摘要:为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段管理中的问题,整合好现有各方的监管资源和力量,2007年以来,湖北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宜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创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综合监管的体制......
为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段管理中的问题,整合好现有各方的监管资源和力量,2007年以来,湖北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宜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创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综合监管的体制、机制、制度和手段。
一是实现组织机构的综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委员会作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抓手”,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并在坚持开展重点时段联合执法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实现综合执法。
二是注重基层监管的整合。全面建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主任兼任监管站站长,将原药监部门聘任的药品监督协管员、质监部门聘请的乡镇质量技术监督员、工商部门设立的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站成员以及卫生部门的防保员等全部纳入监管站管理,对外统称“监管员”,统一由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工作、实行考核。原来县、乡两级政府给予的各部门协管人员的经费、补贴以及优惠政策全部划转到监管站。原来各自的协管职责、代管事项一并转移到监管站;而且,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管、粮食、盐务等八
主要职能部门还进一步对乡(镇、街道)监管站授权明责,将所有能下放管理的事项列出详细的“授权清单”,由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明确给监管站代管,使监管站真正能够“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发挥“耳目”、“喉舌”和“手足”作用,成为各职能部门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延伸和补充。
三是加强信息资源的融合。建立起纵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横盖食品药品各环节、各领域的专兼职信息管理和专报员队伍;基于Internet网络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间的横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和市、县、乡三级的纵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对一些共用的平台,按照“委员会统筹考虑、部门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即由各部门共同构想、共同投资、共同享用,由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考虑、牵头实施、统一管理。
四是强化诚信建设的联合。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各自监管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完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奖惩等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所有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报告、评选结果、主要企业诚信档案等材料报同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信用约束等诚信自律管理规范。
五是做到目标考核的统合。年初由政府向各地、各部门下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统一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乡(镇、街道)”评选活动,采取乡乡(镇、街道)自愿申报,经县级委员会初评、推荐,报市委员会考核、确认的方式,在全市评出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乡(镇、街道)”。(2007.06.15)
发布日期:2007-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