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杭州市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
为强化市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06年8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市药品联合招标办共同召开杭州地区药品质量通报会。会上,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通报了本市药品质量总体情况,并决定对今后进入杭州市场流通的药品采用“六项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一是考察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无按GMP、G......
为强化市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06年8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市药品联合招标办共同召开杭州地区药品质量通报会。
会上,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通报了本市药品质量总体情况,并决定对今后进入杭州市场流通的药品采用“六项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一是考察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无按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于本地企业,做详细记录;对于外地企业,收集相关信息向当地监管部门函证。二是考察药品有无重大不良反应、有无出现假劣药,以提供给医疗机构做参考。三是考察企业的规范性,如外地生产企业驻杭办事机构及人员是否登记,是否及时变
登记等等。四是考察企业销售业务有无多头委托或业务人员有无多头代理现象。五是考察药品储运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将深入到汽车、火车、轮船码头和各大运输公司检查。六是有无违法广告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考核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省市药品联合招标办,把假药、劣药以及安全性不够好的药品拒之于杭州市场以外,以确保用药安全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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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