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起奔跑,在电影里,是一个永恒的拍摄场景。数十分钟,数百分钟的时间里,奔跑是跳动的脉搏,是电影血液里最浓烈的血。我很喜欢这个天真面孔的男人,不整齐的牙齿,大大的两颗牙,笑的时候嘴角会扯动起来歪,总带一点点腼腆和固执,特别是在暗光里的时候,像一只年轻的小兽。他赤着脚在沙滩上跑,在机场里脱着行李箱奔跑。...
在我心里,最SEX的奔跑当属金城武。每个人都会记得《重庆森林》里,他说:“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我都会去跑步,因
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呢?在阿May心里,我可是个很酷的男人。”他沉默地吃着过期的凤梨罐头,给自己过了期的爱情一个期限。他让自己去爱走进来的第一个女人。他看着她睡觉,在她的旁边看粤语电视,吃厨师沙拉,细细地擦干净她踢掉的鞋子。在下着雨没有人的早晨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奔跑,成功地将自己身体里
余的水分蒸发掉。爱情只存在他心里,像一个幻想。

在《天涯海角》里他是一个寻找失物的男人。遇见了寻找爱人的陈慧琳。他奔跑在一个又一个街头,执着自己的信念:一定可以找回失去的东西。《熏衣草》里他穿上了大头皮鞋,跑的很舒适,舒适的让他舍不得再做回一个天使。走的时候,他带走了那双皮鞋。我一直想,天堂里,有没有可以奔跑的地方。《神啊,请多给我点时间》里他拉着深田恭子的手与死亡奔跑;《千年之恋》里他拉着中山美穗与命运奔跑。说起死亡,他在《死神通告》揣着可以逃脱死神的石头,企望逃过死神,在街道上奔跑,在时间里奔跑。最终,躺在床上,心灰意冷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生命消失在一次次摆脱,逃避的路途里。
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穿着皮裤穿成他那样好看,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穿风衣穿成他那样酷,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可以跑成他那样绝望,那样冷漠,那样真情,那样残忍,那样孤寂。歌舞伎町里一个黑暗角落,白雪纷飞。他给了她一只枪,让她防身。她把枪对准了他的脑袋。他说: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骗人的,另一种是被骗。在他残留的爱情里,仍然是冷酷的。在黑暗里,在大雪中,黑色的背心,黑色的风衣,黑色的皮裤,黑色的皮鞋,他竭力奔跑,把一切都甩在了身后。他把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扣动了扳机。《不夜城》里一片黑暗,只余冰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