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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年居民医保服务体系将要覆盖城乡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海鹰 作者: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摘要: 新华网济南6月22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老年人口已达131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06%,老年人口数量全国第一。山东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覆盖城乡老年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记者从山东省老龄办了解到,2007年,山东省高龄老人(80岁及以上)已达到185.82万,其中失能老人(完全不能自理)占14.43%。庞大......


  新华网济南6月22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老年人口已达131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06%,老年人口数量全国第一。山东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覆盖城乡老年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记者从山东省老龄办了解到,2007年,山东省高龄老人(80岁及以上)已达到185.82万,其中失能老

  人(完全不能自理)占14.43%。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快速发展的老龄化及日益严峻的高龄化趋势,形成了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事务逐步向社会转移,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等需求不断增多。而目前,山东省临终关怀和“全护理”型的养老服务机构一床难求,老年医疗和康复机构、老年门诊、老年家庭病床等也不能满足需要。

  山东省政府日前决定,政府兴办的医学高校和综合性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研项目或组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积极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各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要设门诊部或卫生所,符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进住社区内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助养机构的老年人,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此外,山东省还准备通过免税、免除相关规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发布日期:200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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