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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启动全民医疗保障 大病统筹打破户籍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邓媛雯 冒韪 作者: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摘要: 中新网珠海12月5日电 (记者邓媛雯冒韪)珠海市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前期筹备,于今日正式启动,这标志着珠海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大病统筹救助突破户籍界限据了解,珠海市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


  中新网珠海12月5日电 (记者邓媛雯 冒韪)珠海市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前期筹备,于今日正式启动,这标志着珠海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

  大病统筹救助突破户籍界限

  据了解,珠海市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三个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珠海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小病治疗免费”是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能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中病进入保险”是其核心,对非基本医疗(包括住院和二十五种门诊病种)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来实现。“大病统筹救助”则是网底工程,即对实施小病免费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后仍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人群,进行统筹救助。

  珠海市主管医卫的副市长邓群芳表示,凡符合市劳动社保部门确定的中额费用病种和高额费用病种且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患者,都可申请并得到政府的城乡医疗救助,大大扩宽了政策的受惠人群。根据《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大病统筹救助”的实施,将突破户籍的界限,参加了珠海市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将纳入到政府财政医疗救助范围。

  珠海“大病统筹救助”的实施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将个人无力支付城乡医疗费的最高救助限原来的人民币五千元、一万元分别提高到二万元和三万元;并且打破了医疗救助工作和救助经费均分散到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局面,建立了政府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申请医疗救助统一归口到民政部门,从而整合了各种救助资源,统一管理,统一标准,集中使用。

  每年两亿元投入农村医疗

  珠海市副市长邓群芳表示,此次推行的全民医保制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全市居民实行“小病治疗免费”,第一步是在农村整体推行,在市区进行试点,保证公平性,为民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预计今后每年将投入人民币两亿多元用在农村的医疗服务中心上。

  据介绍,“小病治疗免费”将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在规定病种和规定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对城乡户籍居民实行免费。率先将“小病治疗免费”、计生、卫生、残疾人康复、药品监督工作“五位一体”落实在基层,确保了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小病不出村”。

  此外,“小病治疗免费”将率先在农村和海岛整体推进,实行财政全额补贴、收支两条线、镇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在城区试点先行,实行购买服务、按所服务人数定额包干的管理机制。并确立“首诊负责”、“双向转诊”和“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制度安排。该负责人指出,此种做法能有效地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促使医疗保障体系从单一的住院保险延伸至基本门诊,有效地减轻居民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解决民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据了解,珠海此次通过的《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把城镇居民及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一并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同等的财政补贴,同等缴费,同等待遇,消除了农村与城镇的差别;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原新型合作医疗的所有保障对象将一次性过渡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医疗保险的转轨。

发布日期: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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