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开展医疗责任保险
日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各级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以及各地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开展提出了指导性要求。《通知》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通知》要求,各地保险监管部门要引......
日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各级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以及各地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开展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环境的日趋健全和人们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医患纠纷呈现新的特点,医患关系有待进一步和谐。《通知》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保险监管部门要引导保险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指导保险企业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增强服务意识,并加强业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引导医疗机构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有效化解医疗风险。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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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