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七月一日起七种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从7月1日起,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等7种门诊慢性病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把7种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据了解,本次纳入基本医疗......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从7月1日起,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等7种门诊慢性病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把7种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本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指定慢性病为: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享受以下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按规定异地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80%、其它医疗机构60%的标准支付。
对参保人患每
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元;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两种指定慢性病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59岁的张阿姨患高血压已经两年多,她告诉记者,
类病够不上住院,但每月她都要去医院门诊配药,“医保卡每月划入140多元,根本不够,自己每月还要掏200多元。”下月高血压纳入医保后,如果张阿姨选用的门诊治疗项目、药品符合相关的医保目录,每月最高可报销100元,那么一年就能省1200元。
“都市老年人患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有很多人还得了不止一种这类慢性病,这对我们这样的老年人来说绝对是好消息。”张阿姨说。
参保人可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download/070429.xls)查询《糖尿病等7种慢性病门诊专科药品目录》。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7-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