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泽:“大病救助基金”缘何面临困境?
摘要: 5月12日上午,省红十字会、郑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在郑州绿城广场开展“携手为人道——红十字会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募捐义演。救助基金僧多粥少据介绍,郑州市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11月27日正式成立运行。截至2006年年底,该基金共筹集资金73万余元,共有46名青少年患者得到救助。然而,至今年5月7日,基金余额仅剩下956元......
5月12日上午,省红十字会、郑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在郑州绿城广场开展“携手为人道——红十字会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募捐义演。
当天上午收到近300万元爱心捐助,其中河南省红十字会获捐赠224万元,郑州市红十字会获捐赠56万元。
救助基金僧多粥少
据介绍,郑州市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11月27日正式成立运行。当天,收到郑州三全食品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东建材首批捐款4.9万元。
截至2006年年底,该基金共筹集资金73万余元,共有46名青少年
得到救助。然而,至今年5月7日,基金余额仅剩下956元,对患儿的救助被迫停顿。
“现在已不敢再接申请了,求助的人很多,仅填表的就有100多人。”郑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春香说。“基金一直就不宽裕,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账面上就基本上没钱了。”
为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郑州市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救助基金”专门用于白血病、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原则上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的救助。实际捐助中,每
人获救助2000元、3000元不等。
企业捐助有限
据介绍,截至2006年年底筹集到的73万元,仅有两家企业捐助,金额为4.9万元,其余大部分都是普通市民捐助,甚至有的老人从退休金中拿出钱来。
“现在与企业接触不多,你跟企业要钱,企业是很反感的,又怕被说成乱摊派。”张春香说起来很平静。
在
次5月12日举行的义演活动之前,有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找到郑州市红十字会,洽谈合作,寻找冠名权的赞助款。“我们开委托书,小姑娘去洛阳、商丘,跑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成。”
根据目前的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据此认为,有时候做了慈善,还要为这部分慈善捐款缴税。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占乐说:“在西方国家很多都是没有限额的。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第二大税种,如果针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税收优惠额度提高,肯定会给国家和当地的整体税收带来影响。”
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了可全额免税的五种捐赠情况。包括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在内的13家机构获准向其捐赠的纳税人,具体捐助款额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有专家认为,即便如此,对慈善捐助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限制,肯定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则认为:“我国目前对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总扶持力度上并不比国外低,在不同种类的优惠政策方面,有的还优于国外的政策。中国目前慈善捐赠过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富人慈善观念的落后。”
互助基金设想胎死腹中
今年1月,张春芳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建立青少年大病长效救助机制,关键是设立互助基金。”而且已经向政府提出了建议:第一步先在郑州建立中小学生住院互助基金,在此基础上如果进展顺利,再逐步扩展到0~6岁的学龄前儿童,采取社会互助共济的办法,每个学生每年交一定数量的钱,以大病统筹形式使所有住院的青少年都可以得到救助。
结果怎么样呢?张春芳在接受《经济视点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肯定是不行了。”
一方面,由于涉及到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很敏感,难以协调;另一方面,郑州市 “全民医保”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从4月13日起,全市73个办事处、506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开始进行医保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
虽然设立互助基金的设想未能获得通过,但是张春芳依然认为,郑州市青少年互助基金的设立,是对郑州市全民医保的有益补充,而不是冲突。况且,参加全民医保每年最高只能报销6万元,对于大病病人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发布日期:2007-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