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错钉螺钉入骨 患者最终获赔38万余元
摘要:看病期间,医院错误地将一枚螺钉钉入患者小蒋的股骨头内,造成股骨头医源性损害。于是小蒋将该院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79万余元。记者昨天(29日)获悉,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小蒋38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小蒋在2004年因车祸受伤时到北京某医院救治,当时被诊断为全身多发性骨折。...
看病期间,医院错误地将一枚螺钉钉入
小蒋的股骨头内,造成股骨头医源性损害。于是小蒋将该院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79万余元。记者昨天(29日)获悉,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小蒋38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小蒋在2004年因车祸受伤时到北京某医院救治,当时被诊断为全身多发性骨折。随后进行了手术,但在复查时拍X光片后,医院发现小蒋的耻骨内处好像有一枚螺钉,于是请来外院专家协助诊断。经过会诊专家告知,确实有一枚螺钉进入了耻骨关节内,必须取出才有利于关节功能回复。气愤的小蒋家属当即要求转院。几天后,转院的小蒋再次进行了手术,将骨头内的螺钉取出。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为小蒋诊疗时,医院存在过错。根据医学会鉴定,医院对该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对小蒋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发布日期:2007-8-31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