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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药监合并体现关注公众健康

作者: 来源:文汇报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本报北京3月16日专电(记者 徐维欣)根据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同时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 在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药政管理局脱离卫生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药监两部门正......



  

    本报北京3月16日专电(记者  徐维欣)根据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同时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16日下午,国家食药监局局长邵明立来到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集体采访。对于调整,他表示国家食药监局完全拥护中央的决策,一定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在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药政管理局脱离卫生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药监两部门正式分家。2003年,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职能进一步扩大。

    邵明立表示,卫生、药监两部门再次走到一起,这一决策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总结相当一段时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高度关注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调整非常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

    邵明立说,“我们过去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一根香肠要经过八个部门才能到公众的餐桌上’,万一吃出问题来,还有第九个部门去查处这个香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所以,这次改革就是在过去的基础上把关系进一步理顺。”

    有记者提出,“药品监管体系现在是省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中央一级归到卫生部以后,省级以下怎么变?”对此,邵明立表示,现在对地方机构改革的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有些情况正在调研中。无论体制怎么变,对于食品药品监管这项工作都是加强;不管这个系统的职能怎么改,对于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要求都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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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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