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郊区村卫生室门诊免收诊查费减免费用由各级财政买单
中国医药报讯上海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和上海市农委、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免去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试行办法》确定,从8月1日起,参加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郊区居民持合作医疗卡或记录参加新型......
中国医药报讯 上海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和上海市农委、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免去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
《试行办法》确定,从8月1日起,参加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郊区居民持合作医疗卡或记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的社会保障卡,到所在村卫生室就诊,将不用再支付两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
根据规定,
笔减免的门诊诊查费由上海市财政承担50%,区(县)、镇(乡)财政分担其余的50%。区(县)与镇(乡)财政的分担比例,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减免费用按实际发生数专项结算。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郊区居民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农村居民就医负担,促进郊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下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郊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胡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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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