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 论坛 | 期刊 | 全站搜索
图库 | 疾病 | 报纸 | 大 杂 烩
论文 | 女人 | 词典 | Site Map
当前位置:Home > 行业资讯 > 医疗动态 > 10月起未发证医疗机构须停用放射性药品

10月起未发证医疗机构须停用放射性药品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摘要:济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济南省没有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必须暂停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200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济南省开展了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


  济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济南省没有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必须暂停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200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济南省开展了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

  到今年,部分医疗机构已换发新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换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4个医疗机构换发了新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另外54个医疗机构因申报资料不全,没有换发新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自2006年10月1日起,济南省所有没有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必须暂停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不再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必须出具书面申请予以说明。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务必于2006年10月1日前,将《暂停放射性药品使用通知书》送达未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责令其暂停使用放射性药品。

  

发布日期:2006-8-5

分页: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图文 | 版权说明 | 友情链接

亿腾慧联提供带宽
Copyright © 2008 39kf.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医源世界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4837号
医源世界所刊载之内容一般仅用于教育目的。您从医源世界获取的信息不得直接用于诊断、治疗疾病或应对您的健康问题。如果您怀疑自己有健康问题,请直接咨询您的保健医生。医源世界、作者、编辑都将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为传播信息促进医药行业发展,如果我们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联系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