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医院又现“卢士菊事件”(连续报道)
连云港市赣榆县人大代表卢士菊在大岭卫生院产子遭遇“意外死亡”事件,本报7月10日以《县人大代表产子“意外身亡”调查》为题披露后,目前,对卢士菊的死因尚未有定论。然而,记者在进一步采访时却发现,就在今年3月19日“卢士菊事件”发生之后,另一起“卢士菊事件”于百天后再次发生。当事医生讲述第二起产妇死......
连云港市赣榆县人大代表卢士菊在大岭卫生院产子遭遇“意外死亡”事件,本报7月10日以《县人大代表产子“意外身亡”调查》为题披露后,
,对卢士菊的死因尚未有定论。然而,记者在进一步采访时却发现,就在今年3月19日“卢士菊事件”发生之后,另一起“卢士菊事件”于百天后再次发生。
当事医生讲述第二起产妇死亡经过
在大岭卫生院,就前不久发生的徐姓产妇死亡事件,记者采访了当事接产医生葛某。
葛某回答,因为娩出一
死胎,引起产妇紧张,影响子宫收缩导致意外发生。但葛某又补充,因为死者家属不愿做尸体鉴定,“具体原因不好说。”葛某介绍,徐姓产妇是7月6日凌晨3点多钟送到卫生院的,“查一下,听不到胎音,血压还可以,用了保胎药。”
“当时怀疑是死胎”,葛某说:“因为B超室没人值班,不敢断定”。
直至上午8点30分,B超室医生上班,再做检查,确认是个死胎。10点钟,死胎从母体娩出。“10点30分情况还好,但我后来交接班了,有些情况就不好说。”葛某如是说。而至于“后来的情况”,卫生院方面昨天未对记者的提问做出答复。
记者询问南京的妇产科专家得知,如果真的如卫生院方面所言,产妇是因为娩出死胎导致心理受影响,引发其它病症死亡的话,接产医生在认定产妇体内有死胎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转送至条件较好的大出租车,车很好找的”。同时,他又表示,“产妇不是在我们医院死的,产妇被送到县医院抢救,然后再送到市医院,都没抢救过来,所以我们卫生院没有责任”。
对于大岭卫生院100天内接连发生两起产妇死亡事件,赣榆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文彦表示,“一些卫生院存在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不良”,但没有做出要予以追究的表示。而在记者发稿前,又有读者致电本报,沙河镇大岭周边村庄非法村级卫生室普遍存在,与大岭卫生院的管理混乱有着直接的联系。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童金德 应志刚
发布日期:2006-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