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规定艾滋病患者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
摘要:贵州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艾滋病患者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贵州省卫生厅根据国家艾滋病治疗原则调整治疗方案,明确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遵循自愿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患者或感染者的治疗方式,但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意见》规定,当地疾控......
贵州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艾滋病 贵州省卫生厅根据国家艾滋病治疗原则调整治疗方案,明确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遵循自愿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患者或感染者的治疗方式,但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 《意见》规定,当地疾控部门将向到本辖区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患者提供药品、指导和监督艾滋病患者服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而常见机会性感染的诊断与治疗原则上以门诊诊疗为主,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当地艾滋病治疗专家组二人以上专家签名同意,予以住院治疗。根据要求,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省、市和县级艾滋病治疗专家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基层诊治医生在为艾滋病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前,必须向患者详细说明治疗计划和服药时间,说明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尤其是严重的毒副反应,并在患者签署“艾滋病治疗知情同意书”后进行治疗。 贵州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阮中健解释说,由于艾滋病患者中大部分都属于轻、中度,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对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可以实行就地家庭治疗。
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新华社)
发布日期:20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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