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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将贴限售标 瓶装水小作坊不允许存在

作者: 来源:www.foodsafe.net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邬建平司长做客质检总局在线访谈时表示,今年将实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贴限售专用标志等做法,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目前我国约有35万家左右10人以下的小作坊。邬建平司长表示,这些小作坊散乱分布于各处,虽然方便了周边群众生活,也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也是我国食品安全......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邬建平司长做客质检总局在线访谈时表示,今年将实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贴限售专用标志等做法,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目前我国约有35万家左右10人以下的小作坊。

  邬建平司长表示,这些小作坊散乱分布于各处,虽然方便了周边群众生活,也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也是我国食品安全主要隐患所在。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质检总局出台的相关意见,实施分类管理

  另外,还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年审更换制度等。

  邬建平司长表示,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现状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目前,所界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

  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的产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邬建平司长表示,按照有关要求,不允许生产瓶装饮用水的小作坊存在。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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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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