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发布修订乳品法典实施规范和细则的世贸通报
2006-0012—修订行政命令乳品法典的实施规范和细则”的TBT通报(通报号:G/TBT/N/PHL/76)。内容概述:本通报适用于以下产品的上市及相关经营行为:母乳替代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通报也适用于上述产品的质量和可用性,及相关使用信息。如适当,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制裁。...
2006年12月20日菲律宾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委员会发布“食品药品管理局管理法令No. 2006-0012—修订行政命令乳品法典的实施规范和细则”的TBT通报(通报号: G/TBT/N/PHL/76 )。
内容概述: 本通报适用于以下产品的上市及相关经营行为:母乳替代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其它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牛乳喂养的辅助性食品,当上市或声称经改进或不用改进而适合作为部分或全部母乳替代品使用时;奶瓶和奶嘴。通报也适用于上述产品的质量和可用性,及相关使用信息。食品药品管理局(BFAD)应调查并核实违法报告;如适当,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制裁;和/或对一次或多次违反法规或实施规范和细则的
人及实体提出刑事诉讼(参见规范XI-XIII)。
制定本通报以(1)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权利并灌输健康意识;(2)通过促进、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及通过确保正确地使用母乳代用品、母乳添加物和相关产品确保向婴幼儿提供安全和足够的营养,当医学上显示有必要并且需要使用
些产品时,基于充分的信息并通过适当的销售和分销来使用产品。
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 修订的实施规范和细则在其公布在一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之后15天生效,副本必须提交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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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