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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内将清除食品无证经营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作者: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摘要: 本报讯(记者施嘉奇)今年年底前,上海将对所有超市、饭店进行食品安全整治,力争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店无证照经营问题。在昨天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表示,从现在起,食品安全监管将在以往抓重点和关键的基础上,突出治理小饭店、小食杂店的......


  本报讯(记者施嘉奇)今年年底前,上海将对所有超市、饭店进行食品安全整治,力争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店无证照经营问题。在昨天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表示,从现在起,食品安全监管将在以往抓重点和关键的基础上,突出治理小饭店、小食杂店的整治。

  与此同时,本市19个区县在下个月月底前都将创建两三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街上所有饭店、超市等必须符合相关食品标准,不达标的单位必须整改,无法达标或者不愿意整改的,情况严重的将被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此外,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还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推进行动分告知承诺、检查整改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10月25日前为告知承诺阶段,将要求超市、饭店等全面进行承诺,同时进行自查;11月25日前为检查整改阶段,食监人员将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示范街;12月10日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食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或市民,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经整改仍达不到专项整治要求的、或不愿意整改的超市或饭店,将被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如果触犯刑法,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0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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