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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规范兼营保健食品行为

作者: 来源:《中国医药报》 打印本文 放入收藏夹 收藏到新浪

中国医药报讯日前,福建省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力量,重点规范县域内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兼营保健食品行为。该局组织全县25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对所兼营的保健......



  中国医药报讯 日前,福建省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力量,重点规范县域内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兼营保健食品行为。
  该局组织全县25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对所兼营的保健食品、用品、化妆品按照“国食健字”、“卫食证字”、“卫消证字”、“卫建证字”等七大系列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登记造册,并报送该局备案待查。同时,该局要求自9月1日起,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对所兼营的保健食品、用品、化妆品实行规范化管理,严禁经营“伪药品”。
   (金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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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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