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调查分析
2004年9月5~7日,郓城县黄安镇某木板厂饭堂发生了16例食物中毒,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 1。2 发病情况 本次发病的员工均有9月5日下午在该厂饭堂就餐史,当时就餐人数为42人,其后发生食物中毒的有16人,罹患率38。8%,而未在饭堂就餐的10名员工无人发病。...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中毒经过 该厂共有员工52人,9月5日下午有42人在食堂进餐,于次日凌晨2时左右即有
别员工出现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头晕、乏力等症状,曾到当地卫生所就诊,至9月7日上午陆续有10多例出现上述同一症状病人,都到黄安镇医院就诊,经查本次发病共有16人,其中男14人,女2人。
1.2 发病情况 本次发病的员工均有9月5日下午在该厂饭堂就餐史,当时就餐人数为42人,其后发生食物中毒的有16人,罹患率38.8%,而未在饭堂就餐的10名员工无人发病。患病者最小年龄18岁,最大年龄42岁,病人的发病潜伏期最短为餐后8h,最长30h,
数人在餐后10~15h之间出现症状。
1.3 现场调查
1.3.1 环境卫生 该厂饭堂无《卫生许可证》,面积约15m 2 ,卫生设备简陋,无“三防”设施,厨房用餐具无消毒和保洁设备,无冰箱、无专用就餐间和配菜间,切菜用的工具生熟不分,无固定的洗碗、洗肉、洗菜池,只用3个胶盆代替,且相互交叉混用。垃圾桶、泔水桶等均无加盖,厨房卫生状况差,厨房内苍蝇密度较大(平均10只/m 2 ),只有1名厨房工作人员,且无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就上岗工作。厨房外杂草丛生,有垃圾、积水,环境卫生差。
1.3.2 可疑食物调查 经调查,现场已不存在当晚就餐的剩余食物,当晚就餐菜谱为土豆、红烧猪肉,其中发病的16人均曾进食红烧猪肉,而未进食红烧猪肉者无1例发病,当晚不在此饭堂就餐者则无发病。据查,其红烧猪肉是在9月5日上午于市场购回,购回后在厨房内只用一个胶盆盛放,至就餐前切开后未作加热就分发给员工就餐,经卫生防疫人员对该红烧猪肉店及加工场所调查,基本符合卫生要求,有《卫生许可证》,其所售出的红烧猪肉无其他食物中毒病例发生。
2 临床资料
临床表现主要以腹泻(发生率100%),腹痛、发热、恶心、呕吐、头晕(56.2%)、头痛、乏力等胃肠道症状表现。
体温最高为39.5℃,多为38℃左右,腹痛多在脐周及下腹部,个别为阵发性绞痛,腹泻多者达16次,少则2~3次,水样便;呕吐物为胃内容物。经医院用抗感染及补液等对症治疗后,全部痊愈出院,无死亡病例。
3 实验室检查
由于现场未能收集到就餐剩余物及患者呕吐物,故只抽检了7例患者做肛拭子检查。经郓城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患者7份肛拭子均分离出肠炎沙门氏菌。
4 讨论
根据患者临床特点,实验室细菌学检查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我们认为本次食物中毒是由肠炎沙门氏菌引起的,是由于外买的红烧猪肉保洁、保鲜不当而发生交叉污染,加上当时天气炎热,利于细菌生长繁殖,且备餐时间太长,进 食食物前未重新加热所致。
因此,为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使广大群众加深认识,使经营者重视,并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严格规范食品卫生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集体饭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人员要经常到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进行卫生检查,督促落实,掌握其食品卫生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原因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274700山东郓城,郓城县卫生监督所
山东郓城,郓城县疾病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05-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