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现象剖析
我国实行医药改革以来,药店、药品超市如雨后春笋大量涌现,部分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也在试行,这样实现了医药市场“公平竞争”、改变了“以药养医”现象,减少了药品购销、推广中的“不正之风”,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就这一现象作浅显剖析。 1 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改革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1] 医院现属......
样实现了医药市场“公平竞争”、改变了“以药养医”现象,减少了药品购销、推广中的“不正之风”,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就这一现象作浅显剖析。1 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改革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1]
医院现属行政事业免税单位,药品15%加成收入是合法的,但医院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在单位、
人利益驱动下,不断增大药品用量,使掌握与监督药品合理使用者成为药品应用直接获利者,这就造成合理用药与药品加成利润之间的矛盾,影响药品合理使用。
药品是特殊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销售竞争,而现行医院门诊药品调剂属
垄断性销售,扭曲了药品消费的自然规律,厂家或代理商用经济手段促销自己的产品,败坏了医德、医风,损害病人的利益,不利于药品流通和降低
经济负担。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社会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家负担的公费医疗已成为历史,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正在实施,然而,过高的医疗开支、虚高的药价、致使医、患矛盾日益突出,为减轻民众医疗负担,配合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改革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2 国家法规和意见
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在逐步规范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即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
2004年9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结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结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这样除去了医院门诊药房的特权,将门诊药房与社会药房放在等一水平公平合理竞争。
3 门诊药房社会化的有利方面
3.1 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
,我国医院的收入主要有三大块组成,即政府投入、技术劳务收入和药品销售收入。多年来,我国一直将医院作为非盈利性机构,政府补助少的可怜,医疗技术收入偏低,老百姓对医疗需要层次相对较低,多停留在“看病吃药”这个层次上,药品销售收入无疑成为了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本地区“三甲”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40%~55%,“二甲”医院占50%~65%,小型医院占60%~75%或
多,多数医院靠药品生存。门诊药房社会化后有利于切断医生与药品之间的经济利益,医院失去了药品高额利润支持,因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必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去赢得更多病号,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2 优化资源,促进合理用药 门诊药房社会化后,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药价将由市场决定,不必再进行工作量巨大的招标采购,可大大地节约社会资源。也可把部分高学历的药学人才从繁重而重复的药品调剂工作中解脱出来,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主观能动性,结合临床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更好的保证药品合理、经济、安全、有效的应用,发展医院药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药品经济利益与医生无关后,减少了临床开大方,滥用药的现象,促进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3.3 平等竞争,降低虚高物价 社会化的门诊药房与社会药店地位平等,引起互相竞争,所有药房只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药价,规范运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价格竞争是争取客源重要手段。
4 门诊药房社会化出现的问题
4.1 门诊药房社会化后,没有了药品高额利润支持,医院为了利润不减,医疗、护理等收费可能提高。医疗技术落后的中、小医院将面临生存危机。
4.2 社会化的门诊药房自负盈亏,不可能做赔本生意,利润小、用量少的急救药品无法保证正常供应,满足临床,增加了病人麻烦,影响治疗。也可降低患者的依从性,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难度,进而难保医疗安全。
4.3 若药品价格恶性竞争,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增加医疗风险。质优、价高、利润低的新药推广增加了难度,从而影响医药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利弊各有,随着社会改革和监督检查机制的不断完善,利大于弊,可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及时、有效、经济的医疗和保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 吴浩,鄢龙奇,刘镇宇.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改革的初步探讨.中国药事,2003,17:1.
作者单位:262500山东省青州市中医院
262500山东省青州市防疫站
发布日期:2005-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