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 甲磺酸帕珠沙星。复方苦参。配伍禁忌 [中图分类号] R472。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15122(2011)01000401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10ml/支)为淡黄绿色至黄绿色的澄明液体,主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
【关键词】 甲磺酸帕珠沙星;复方苦参;配伍禁忌
[中图分类号] R472.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15122(2011)01000401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10ml/支)为淡黄绿色至黄绿色的澄明液体,主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用法:静脉滴注,1次0.5g,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1日2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min,疗程为7~14天。复方苦参注射液(5ml/支)为浅棕色澄明液体。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散结止痛。用于癌肿疼痛、出血。用法:静脉滴注,1次10~15ml,用氯化钠注射液200ml稀释,1日1次。目前本科常将这两种药用于白血病病人以达到抗感染、清热解毒的目的,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两种药存在配伍禁忌,但在《新编208种注射液理化与治疗学配伍检索表》和这两种药的药品说明书上并未查到。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2010年以来本科共收治白血病患者9例。遵医嘱给予静脉滴注生理盐水25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5g和生理盐水250ml+苦参10ml,当静滴完甲磺酸帕珠沙星直接更换苦参时输液器莫非滴管内随即出现淡黄色絮状物,立即更换输液器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后再继续静滴苦参,未再出现此种现象,患者也未诉不适。
2 试验方法 为了进一步证实甲磺酸帕珠沙星与复方苦参存在配伍禁忌,进行了如下试验观察:用20ml注射器抽取5ml生理盐水+5ml甲磺酸帕珠沙星,再继续抽取5ml生理盐水、5ml苦参,注射器内立即开始出现淡黄色絮状物,直至整个注射器内充满絮状物,剧烈震荡后絮状物仍存在。
3 讨论 试验证明,甲磺酸帕珠沙星与复方苦参存在配伍禁忌。因此,在临床应用这两种药物时,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管或静滴与这两种药不存在配伍禁忌的药物。随着新药的不断出现,在使用前应先了解新药的特性及药物相互作用,使用中勤巡视,多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理,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