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高校大学生婚恋观现状分析
【摘要】 目的 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婚恋观念,为素质教育和婚姻咨询提供较为客观、可靠的实证资料。 方法 通过自行设计的问卷,对942名选修健康教育课的大学生进行调查。 结果 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来源大学生的婚恋观存在着多维度、多元性的特征,且传统的婚恋观尤其是贞操观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多数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
【摘要】 目的 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婚恋观念,为素质教育和婚姻咨询提供较为客观、可靠的实证资料。 方法 通过自行设计的问卷,对942名选修健康教育课的大学生进行调查。 结果 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来源大学生的婚恋观存在着多维度、多元性的特征,且传统的婚恋观尤其是贞操观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多数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新的《大学生管理条例》中有关大学生婚姻的规定。 结论 大学生婚恋观具有理想的浪漫主义色彩,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通过健康教育逐步解决。
【关键词】 婚姻;态度;横断面研究;学生
婚恋观是人们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婚恋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价值判断的多元性和行为观念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以往的婚姻价值评判体系和婚姻行为的相对稳定性 [1-2] 。21世纪大学生的婚恋观不仅折射出
时代婚姻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民众的婚姻家庭状况。大学生年龄一般在18~22岁之间,生理、心理的发展使他们产生了恋爱的需要,对婚恋问题的关注和对恋爱的尝试是大学生在校生活的一部分。从2005年9月实施的大学生新的管理条例,解除了大学生不能结婚的禁令。因此了解大学生的婚恋观,在实施性教育过程中适时地进行婚恋教育,是高校健康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通过对宁夏大学学生婚恋观的调查,探索该地区大学生婚恋观的多元的价值判断标准和总体发展态势,为高校素质教育和婚姻咨询提供较客观、可靠的实证资料。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选取宁夏大学选修健康教育课的不同专业大学生942名,其中男生527名,女生415名;来自城市的学生405名,农村学生537名;汉族学生594名,回族学生348名。年龄范围为19~23岁。
1.2 方法 使用自编问卷,采取集体问卷的方法。首先发放开放性问卷,让学生将他们认为在恋爱中允许的行为和影响择偶的重要因素进行罗列,然后将项目筛选后分成3类。在这些项目中,除是否恋爱是二元变量外,其余项目都按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和不重要4级评分,采用非常重要计4分、不重要计1分的正向取分方式。问卷在匿名条件下进行填写。在正式施测前,对40名大学生进行重测信度检验,2次施测的间隔时间为2个月,结果表明,重测等级相关系数为0.724,说明该问卷的重测信度可以接受。共发放问卷942份,全部回收,均为可供分析的有效问卷。全部资料采用EPI Info6.04软件建立数据库录入计算机,运用SAS6.11软件进行频度描述t检验等。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 31.6%的大学生认为恋爱时可以发生性行为,其中男生占39.8%,女生占23.4%;汉族学生占35.4%,回族学生占27.8%。男女、回汉大学生对恋爱时发生性行为即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7.471,3.471,P值均<0.05)。
2.2 选择对象时所重视的条件 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的顺序可以看出(表1),除男女大学生在对“爱情”认识有高度的一致性外,其余各项目的内容和排序都有不同程度差异。项目排序差异可以反射出社会对男性的角色期待是以事业发展为重,女性对未来丈夫的选择
注重未来发展,而男性更注重当前现实。从婚姻对象选择条件的排序最前和最后几项的内容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择偶更注重个人良好的素质与内在条件,而对家庭财产、社会地位、生长环境等外在因素却不太重视。此外,在婚姻对象条件的排序上,童贞性被排在第8位(男生被排在第7位,女生排在第10位)。 表1 942名大学生选择婚姻对象条件排序 条件 总体
2.3 婚恋价值取向 男、女大学生除在爱情、兴趣一致、家庭社会地位、生长环境相似4个项目上存在一致性外,另外11项内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表2)。在温柔宽容、健康、漂亮性感、善理家务、童贞性上,男生比女生要求更高,女生对发展前途、收入、职业、学历、父母赞同、年龄相当等比男生要求更高;在父母赞同项目上,男生不太关注父母的意见,而女生比较重视父母的态度。说明女生在婚姻对象选择上更谨慎、更保守、更苛刻和更理想化。可能与女生对婚姻的需要较男生强,以及对今后婚姻生活是否幸福担扰比男生多有关。
2.4 不同民族、不同生源地大学生对婚姻对象选择的比较 不同民族大学生选择婚姻对象条件前2位排序完全相同,依次为爱情和健康,但从第3项以后排序上有明显的差异。除在童贞性上回族学生比汉族学生有更高的要求外,其余项目回族大学生的均分都稍高于汉族大学生,说明回族大学生在对婚姻对象的选择上更保守和苛刻。不同生源地大学生选择婚姻对象条件前5项排序完全相同,但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对发展前途、收入、父母赞同、年龄相当以及童贞性各项的均分比来自城市的学生更高,提示成长环境对大学生婚恋观也有一定的影响,也可能还有其他影响因素,有待进一步研究。
2.5 对新的大学生管理条例中有关大学生婚姻的看法 统计结果表明,有67.6%的学生认为新条例更人性化了,25.6%的学生认为该条例对大学生有好处,40.5%的学生认为本科生对于婚姻可望而不可及,2.1%的学生说如果条件许可会选择结婚,但有27.9%的学生认为新条例与自己关系不大。 表2 宁夏大学男女学生对婚恋价值取向评分比较
3 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宁夏大学大学生的婚恋观存在着多维度、多元性的特征,且传统的婚恋观尤其是贞操观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多数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新的《大学生管理条例》中有关大学生婚姻的规定。具体地说,当代大学生性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对婚姻对象的选择条件上,与外在条件相比,都能以爱情为基础,更注重个人良好的素质、个体的发展潜力,摈弃了传统的重门第、重财产等婚恋观,这是值得肯定的。也表现出当代大学生人格的独立性和高尚的精神风貌,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具有理想的浪漫主义色彩。
结果还显示,童贞性与笔者以往调查的结果 [1] 相比,有明显的后移趋势,而且女生对男生是否保持童贞更宽容。不再是大学生择偶的重要条件,贞操观在大学生尤其是汉族大学生的婚恋意识中逐渐淡化。对童贞性这一人的非本质特征的弱化,是时代进步和理性思考的必然结果。但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男性大学生一旦涉及到作为自己的恋爱和婚姻对象时,对童贞性的要求就明显增高。这一现象充分说明,当恋爱前的理性思考与恋爱中的现实出现了矛盾冲突时,大学生对是否保持童贞有双重标准,即对作为自己婚恋以外的男女性是否保持童贞较宽容,而作为自己婚恋的对象则要求纯洁、保持童贞。男性的这 一特点,可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贞操观”、男尊女卑以及男 性对性的独占欲有密切关系。大学生对待童贞性的双重标准将可能导致婚前性需要的满足与婚姻生活时童贞需要不满足的矛盾冲突。这一冲突的最终结果可能使婚前性行为和婚后幸福度成负相关,婚前性行为和婚后性和谐成负相关。在离婚案中,有婚前性行为比没有婚前性行为的比率高 [2-3] 。
婚恋观作为
意识形态,随时代变迁而发生变化是必然趋势,但在旧的传统观念被解构而新的观念尚未建构的社会转型时期,许多不合理、非科学乃至被历史所证明曾给人类带来灾难的观念乘虚而入。因此,应充分利用性健康教育这一阵地,在普及性科学知识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使他们能够在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赋予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 徐明,邵佩兰.某校农科大学生性观念和婚恋观调查.中国学校卫生,2002,23(2-B):145.
[2] 卢淑华.婚姻观的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社会学研究,1997,11(2):37.
[3] 李银河.性的问题.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11.
【作者单位】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银川 750021。
发布日期:2006-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