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经人事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药品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执业药师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经人事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药品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1.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评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一年七月十三日 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办法 为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做好药品使用单位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在药品使用单位工作,受聘担任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三)1994年3月15日以前受聘担任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获得省(部)级医药科技成果奖,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医药专业论文两篇,或有医药行业专著; (五)连续直接从事药品使用岗位工作满5年,累计10年以上; (六)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的药事法规考核合格。 三、认定组织 由人事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专家组成“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四、认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属地方管理的单位,由所在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申报;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军队所属单位的人员,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评审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本专业有代表性的论文出版专著内容说明、获奖证书、药事法规考核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认定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办理批准手续。 (五)上报材料时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于2001年10月 30日前,将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申报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认定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
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该单位申报权或个人的申报资格。
附件1
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舒惠国(人事部副部长)
副 组 长: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郑筱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 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王苏阳(卫生部人事司副司长)
桑国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徐幼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张礼和(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大魁(北京协和医院药房主任、主任药师)
宋友华(北京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李长龄(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导师)
鲁云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药师)
严宝霞(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李玉珍(北京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王焕民(北京市中医院中药并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张静华(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徐德生(上海曙光医院药房主任、主任药师)
胡晋红(长海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
高仲阳(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主任药师、教授)
办 公 室主任:郑富仕(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处长)
副 主 任:李 峰(卫生部人事司处长)
廖沈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处长)
办公室联系人:胡文忠、吴健 84214788,84214781,84211552(传真)
刘小波 68792258,64012874
叶国庆 68313344转1862,88363241(传真)
附件2:
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人 事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 生 部 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目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毕(肄)业时间学 校专 业学 制学 位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兼)任行政 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 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 达到何种程度
' 文号:人发[2001]71号
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该单位申报权或个人的申报资格。
附件1
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舒惠国(人事部副部长)
副 组 长: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郑筱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 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王苏阳(卫生部人事司副司长)
桑国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徐幼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张礼和(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大魁(北京协和医院药房主任、主任药师)
宋友华(北京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李长龄(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导师)
鲁云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药师)
严宝霞(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李玉珍(北京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王焕民(北京市中医院中药并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张静华(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主任药师、硕士导师)
徐德生(上海曙光医院药房主任、主任药师)
胡晋红(长海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
高仲阳(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主任药师、教授)
办 公 室主任:郑富仕(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处长)
副 主 任:李 峰(卫生部人事司处长)
廖沈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处长)
办公室联系人:胡文忠、吴健 84214788,84214781,84211552(传真)
刘小波 68792258,64012874
叶国庆 68313344转1862,88363241(传真)
附件2:
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人 事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 生 部 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目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毕(肄)业时间学 校专 业学 制学 位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兼)任行政 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 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 达到何种程度
' 文号:人发[20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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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