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摘要: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拔职位(一)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二)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三)药品市场监督司医疗器械督察处......
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二)一般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报考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职位,应具备药学或医学专业学历,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现状,有一定的药品或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报考处长职位的,应为现任的正处级干部或任副处级满两年。报考副处长职位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满三年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对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六)英语水平一般应达到六级。 (七)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满分100分) (五)考察 (六)体检 (七)确定人选 (八)任前公示 (九)任职 四、其他事项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址:http://www.sfda.gov.cn。
(一)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
(二)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三)药品市场监督司医疗器械督察处处长
(四)药品注册司保健品处副处长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北京市户籍。
报考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职位,应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法学、药学双学士学位;熟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本知识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报考药品市场监督司医疗器械督察处处长职位,应具备临床医学或理工类、法律专业学历,掌握医疗器械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经验;
报考药品注册司保健品处副处长职位,应具备公共卫生或中医药学学历,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报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正处级)职位,应具备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规,了解医疗器械国内外先进技术,有一定的医疗器械研究或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经验。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站下载并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附后),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于2003年12 月12日之前,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报名。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每一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进入公开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
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以《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为准;专业科目主要是测试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2003年12月22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选择分数排在前列者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03年12月26日
综合笔试、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人选任职一般按本人所报志愿确定,必要时可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决定该职位暂时空缺。
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
对任前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开选拔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
地址: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
联系电话:88363239(传真),68313344-1833。
监督电话:68313344-1811;1905。
(三)本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发布日期:2006-8-29
-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加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的通知
- 关于执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审批有关事宜的通告
-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
-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的通告
-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开通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答疑的通知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防护服口罩消毒剂产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强化
- 卫生部关于颁发《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规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