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中国中医药报》总2319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奖征集徽标

  为了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内外确定中医药的形象标志,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充分体现中医药的优势特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徽标活动。

  一、征集要求
  1.徽标图案要求简洁明快,寓意适当,积极向上,体现继承与发展,成就与辉煌,文明与发展。
  2.要体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科学性,深厚的文化底蕴,以人为本和健康的理念。
  3.具有传统性、国际性的特点。
  4.突出整体效果,识记便利。
  5.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清样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6.按1:1输出比例提供彩色、黑白效果图、电子文件各一份,存为CMYK或TIF格式,精确度为350dpi 。请将应征作品刻在VCD盘上。
  7.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8.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详细联系方式等必须用单独页作说明。

  二、参加方式
  1.稿件请用挂号邮寄并注明“徽标征集”字样。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赵文华  欧阳波
  联系电话:010-65930629  010-65063322转6712
  2.稿件征集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
  3.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

  三、评奖办法
  1.在征集日期截止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设:
  中标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评选结果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中国中医药报》等媒体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2.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同时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3. 本次活动的详情可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了解 。
  4. 本征集活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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